發(fā)布時間:2012-01-20 22:21 | 來源:東方早報 2012年1月20日 第A20版 | 查看:17435次
“男子自稱扶起摔倒老人被判賠7萬”續(xù):
早報記者 張劉濤 葛熔金
昨天17時30分,被司法拘留6天的吳俊東走出金華市拘留所,隨其父親回家過年。據(jù)了解,獲釋前,吳俊東并未按金華市婺城區(qū)法院此前的要求簽訂“拒不履行執(zhí)行檢討書”。
13日,婺城區(qū)法院以吳俊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將其司法拘留。16日,“中國好人網(wǎng)”公益律師團成員、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高江雄律師趕赴金華,履行“中國好人網(wǎng)”此前與吳簽訂的協(xié)議,為吳全額支付了包括賠償金、執(zhí)行費、拖欠利息在內的費用計73837元。當日交完款項后,法官曾表示吳俊東17日上午可獲釋。但家屬17日赴市拘留所,準備辦理釋放手續(xù)時,卻被法官告知當天法院領導不在單位,無法取得同意釋放的批示。同時,區(qū)法院執(zhí)行局法官還表示,吳俊東必須簽訂“拒不履行執(zhí)行檢討書”才能獲釋,遭到吳俊東家屬的拒絕。最終,吳俊東當日未獲釋,仍被羈押在金華市拘留所。
據(jù)吳俊東的父親吳秀芝介紹,法院有關負責人對吳俊東迅速將款項付清的做法表示肯定。同時,考慮春節(jié)將近,決定釋放吳俊東。吳俊東昨晚告訴早報記者,他家被查封、準備拍賣的炒料機、榨油機已解封。
(責任編輯: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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