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3-03-11 17:10 | 來源:來源:開縣視窗 | 查看:12335次
周立太:要告!告了才能進步!
不久前的5月初,周立太出席了在美國的一項活動。美國人對他說,歡迎你在國際勞動節(jié)期間來到美國,你在中國勞工權(quán)益方面所做的努力令人欽佩。按照事先安排,他還在哈佛大學演講,題目是“從農(nóng)民到律師”。
他這個“農(nóng)民律師”來自重慶開縣,在那里有一個立太律師事務所,工作人員是青一色的男人。周立太統(tǒng)稱他們是“兄弟伙”,他們吃住在一起,其中有兩位是在工傷事故中失去了手臂的民工,周立太代理完他們的官司后,就把他們留了下來做些雜務。立太律師事務所的資料室里,保存著大約5000份傷殘民工檔案。
從1996年5月去深圳代理第一起工傷賠償案開始,周立太在珠江三角洲受理了700多件工傷賠償案,至今總共受理了全國各地的工傷賠償及勞動爭議案件將近5000件。他的代理人總是弱勢的一方,而訴訟對象不是資方老板就是地方政府強勢部門。在深圳,他把幾個區(qū)的勞動部門都告遍了;在重慶,許多政府部門也被他告過。
1986年,國家恢復律師資格考試,周立太以小學二年級的學歷參考,獲得律師資格。從代理家鄉(xiāng)三個農(nóng)民的官司起,他一路開啟了狀告地方政府和行政部門的律師生涯。
深圳處于中國改革開放的“潮頭”,各地的打工者不斷涌來,工傷事件也隨之成為案例之首。1996年5月,開縣一名民工在深圳下班途中被貨車撞死,家屬找到周立太去做他們的代理人。按照當時形成的慣例,這樣的事故一般得不到賠償。但是,周立太找到了賠償依據(jù),“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應該視作工傷”。此案建立了深圳因交通事故獲得工傷賠償?shù)南壤?。接著,周立太又成功代理了斷肢民工賠償案,他在深圳一待九年,直到打官司打成了一個“民工保護神”。
那時的周立太租了4層樓,一兩百個工傷的打工者住得滿滿的。周立太舉債供這些上訴人吃住,到官司勝訴之后,卻常常會有一些勝訴者招呼不打就一去不返。在周立太那里,有一份幾百人拒付律師費的名單,總額達到500萬元。去年,周立太選擇了第161個逃費人作為起訴對象。他知道,500萬元的絕大多數(shù)恐怕永遠收不回來了,但是他要告訴社會應當講誠信。周立太說我不是雷鋒,維護這個社會的公正和游戲規(guī)則,就是對自己權(quán)益最根本的維護。如果這種起碼的意識都不具備,現(xiàn)代文明只是一句空話。
要告!告才能促進民族和社會進步——周立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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