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2-11-18 11:17 | 來源:羊城晚報 2012年7月14日 第A09版 | 查看:1756次
向英國高等法院提起訴訟,希望修改現(xiàn)行法律
周末故事
對英國高位截癱病人托尼·尼克林遜(右圖左)來說,不能動彈、不能說話的日子“生不如死”,他想讓醫(yī)生為他實施安樂死。但在英國現(xiàn)行法律下,醫(yī)生若幫他實現(xiàn)愿望,就會背上殺人罪名。他和家人提起訴訟,希望改變相關(guān)法律,讓他能夠自由選擇死亡,且不殃及他人。
這起案例在英國社會再次掀起關(guān)于安樂死的討論。反對者認為,“犧牲”尼克林遜一個人的權(quán)利,會換來大部分老年人和殘疾者的“安全”;支持者認為,選擇死亡的權(quán)利,與生存權(quán)同樣重要。
中風致癱 活著比死更痛苦
現(xiàn)年58歲的尼克林遜曾經(jīng)過得很精彩。妻子簡仍清晰記得1984年在朋友介紹下第一次見面時他的樣子,“高個兒,皮膚黝黑,十分帥氣”。他性格外向,幽默健談,很受朋友歡迎。他曾是橄欖球運動員,還為慈善活動做過高空跳傘。他服務于一家土木工程公司,和妻子一直恩愛,與兩個女兒和她們的朋友也總能打成一片。
他的幸福生活終結(jié)于2005年的雅典之行。在赴雅典出差的前一晚,夫妻倆外出消遣,喝了酒。第二天早上出門前,他對簡抱怨說頭痛,但簡沒在意,以為是宿醉未消或熬夜后遺癥。當天夜里,他在雅典的旅館房間里痛醒。被救護車送到醫(yī)院時,他還保持清醒。簡和孩子們趕忙飛往希臘,但見到的已是一個因中風而頸部以下肢體癱瘓、失去說話能力、在重癥監(jiān)護室靠呼吸機維持生命的病人。
從此以后,尼克林遜的生活像被套上了枷鎖。不能說話尤其讓他痛苦。
想與人溝通時,他有兩種辦法:要么讓妻子舉著一塊寫著26個英文字母的板,他用“看字母”的方式把一個個單詞拼出來;要么用一臺能夠追蹤他眼球活動的電腦,他在電腦屏幕上選擇自己想要的字母,看著它眨一下眼,電腦會記錄下來,最后形成句子。
這是個非常耗費時間和精力的過程。電腦有時太敏感,捕捉了錯誤的字母,尼克林遜就得從頭再來。最痛苦的是,尼克林遜的頭腦依然靈活,卻不得不受制于機器。有時,深感力不從心的尼克林遜會沮喪得哭起來。
他覺得,這樣的生活真不如死了好。
今年6月,尼克林遜和妻女共同向高等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予他選擇安樂死的權(quán)利。由于他沒有自殺的能力,他希望修改現(xiàn)行法律,讓為他實施安樂死的醫(yī)生可以免受殺人罪的起訴。
他說,如果法官駁回他的請求,等于“判我日益悲慘的無期徒刑”。
求死不能 有如受另類歧視
尼克林遜的法律行動遭到反安樂死組織和殘疾人權(quán)益團體的反對。他們認為,以往成功的安樂死案例中,病人要么罹患絕癥,要么承受劇痛。尼克林遜的情況并非如此。假如法庭給他開了綠燈,今后被視為社會負擔的老弱病殘群體被“合法謀殺”的危險也會越來越大。
但尼克林遜很堅決。他曾對高等法院的法官說,假如時間能倒轉(zhuǎn),他那晚在雅典賓館中不會叫救護車,而是聽天由命。
在法官審理過程中,他通過“推特”接受了英國《觀察家報》長達4天的網(wǎng)上采訪,并回答“推特”用戶的提問。
一些反對尼克林遜訴訟請求的人提出,未來技術(shù)的進步會讓尼克林遜有可能像正常人一樣地生活,或者“推特”這類網(wǎng)絡社交工具能讓他更安于現(xiàn)狀,希望讓他改變主意。但他不為所動。
“我可不想待在一個機器人牢籠中,就為了多活幾年嗎?不。謝謝?!?/P>
“開口說話的能力對我很重要,‘推特’也無法改變這一點。”他在網(wǎng)上這樣回答。
盡管不能開口說話,“推特”上的尼克林遜語言幽默坦率,邏輯清晰。這也透露了他目前狀況的殘酷性:身體被禁錮,思維卻仍在馳騁。
“很長時間以來,他都不愿意出去見朋友,因為說話太困難了,”女兒勞倫說,“他一直有很強的幽默感———需要的時候,他也很會冷嘲熱諷?!?/P>
在他看來,不能像身體正常的人一樣選擇結(jié)束自己生命,也是對殘疾人的一種歧視。
欲改法律 “協(xié)助自殺”惹爭議
在英國,安樂死合法化支持者近兩年才看到讓他們高興的變化。這要歸功于英國政治活動人士黛比·珀迪發(fā)起的挑戰(zhàn)。
珀迪患有多發(fā)性硬化癥,最終將生活不能自理。她想知道如果讓丈夫奧馬爾陪伴自己到瑞士實施安樂死,丈夫會不會因此受到審判。她要求總檢察長對1961年《自殺法》關(guān)于“協(xié)助自殺”的內(nèi)容做出進一步解釋。
根據(jù)《自殺法》規(guī)定,協(xié)助他人自殺的人最高將面臨14年監(jiān)禁。目前為止,英國還沒人因為陪伴家人赴外國接受安樂死而遭審判。
最后,上議院裁定珀迪有知情權(quán)。2010年2月,英國總檢察長由此頒布了處理“協(xié)助自殺”案例的新指導方針,其中指出:像奧馬爾這樣明顯出于同情心而幫助他人實施安樂死的人可免受法律追究。
?。玻埃保材辏痹拢皡f(xié)助自殺委員會”發(fā)布報告,進一步提出:如果患者能夠“實施終結(jié)自己性命的最后一步行動”,如推動注射器,法律應明確框定在何種情況下絕癥患者可在他人協(xié)助下自殺。
但這些新規(guī)對尼克林遜沒有幫助。他的病不是絕癥,他思維健全,也沒有能力“實施終結(jié)性命的最后一步”。
哲學家AC·格雷靈說,尼克林遜的基本生存權(quán)也包含了選擇死亡的權(quán)利。“在生存權(quán)的概念中,隱含著一個人想要的生活質(zhì)量。假如沒有任何辦法改善生活質(zhì)量,那么你就需要做一個非常重要的選擇。假如他(尼克林遜)有能力自殺,他也就能合法地實施自殺,但他的情況不是這樣:他需要幫助,而要拒絕他似乎是相當殘酷的一件事?!?/P>
然而,很多人雖然同情尼克林遜的遭遇,卻認為不能放松對安樂死的法律規(guī)定。因為這等同給了醫(yī)生對老弱病殘者“生殺予奪”的權(quán)力,可能造成災難性后果。
反安樂死組織“英國還沒死”成員、殘疾人士凱文·菲茨帕特里克說:“假如托尼想要通過的法律真的通過了,我們在法律上就會面臨一種境況,即某個群體的人可以判斷另一個群體的人不值得生存。我們已經(jīng)有一部分人正在迅速老去,他們想死的最大原因不是痛苦,不是疾病,而是因為他們感覺自己成了別人的負擔?!?/P>
法院的判決可能在9月份公布。假如不能得償所愿,尼克林遜打算繼續(xù)上訴;如果還不行,他甚至準備餓死自己。(沈敏)
?。ň幷咦ⅲ涸臉祟}為《高位截癱病人尋求安樂死》)
(責任編輯: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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