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08-11-08 08:00 | 來源:2008-06-19 15:39 廈門網(wǎng) | 查看:2262次
她,名叫張春樓,月收入800元,一家三口租住在一間不足5平方米的小屋。然而,拾到數(shù)萬元巨款,原數(shù)奉還。張春樓,人窮志不短,將拾金不昧、誠實守信的道德風尚演繹至極致。
張春樓是廈門象嶼保稅區(qū)的一名保潔員。在象嶼保稅區(qū)當保潔員的5年間,她撿到了7部手機、3個錢包,其中有一個錢包現(xiàn)金和銀行卡上的數(shù)額就有數(shù)萬元,張春樓全部交還失主或上交物業(yè)管理處。去年,這位安徽來廈務工的普通保潔員,被象嶼保稅區(qū)評選為首屆“十大崗位標兵”之一。
張春樓一家三口租住在一間不足5平方米的小屋,丈夫沒有工作,女兒在上小學,她負責保稅區(qū)大樓的保潔工作,每月收入800元。張春樓非常熱愛自己的工作,她的責任區(qū)總是打掃得干干凈凈;不是她的事,不管是誰,只要招呼一聲,她都樂于上前幫忙。不過了解她的同事都知道,張春樓身上最寶貴的品質(zhì),還在于她自尊自愛、誠實守信。
因為保潔員工作的特殊性,張春樓經(jīng)常會撿到財物,對于月薪不高的她來說,每次都不是小數(shù)目。她從不占為己有,而是千方百計尋找失主。張春樓的鄰居“笑話”她,“你啊,撿了那么多手機,撿了幾萬元,自己還是沒手機,打電話找失主還得借我的手機。”張春樓說:“別人的東西我怎么能拿,再說,別人的東西我拿來用也不會安心。只有用汗水換來的錢,用起來心里才踏實?!?
張春樓第一次撿到錢物,是打掃辦公樓時撿到一個手提包,里面有好多錢、手機和一些票據(jù)。她追到大門口,人們已經(jīng)上車走了。識字不多的張春樓趕忙到樓下公用電話打電話給丈夫搬救兵。丈夫趕來,幫她寫了張告示:“若有人丟失錢包的,請與電話×××××××聯(lián)系”。失主是一位企業(yè)老板,當他拿到失物時,非常激動,掏出包里的手機和現(xiàn)金(約5000多元),對張春樓說:“我這包里的票據(jù)是無法計算價值的,這錢和手機答謝你了?!睆埓簶钦f什么也不收。那位失主深受感動,第三天找到了張春樓的暫住處,給孩子買了兩個書包、一束鉛筆和一些本子。張春樓收到鄰居轉(zhuǎn)交的這些禮物時,很不安:“錢包本來就是別人的,我歸還人家是應該的,怎么還能白拿人家這么多東西?”
張春樓撿到失物后從不聲張。她不是想偷偷據(jù)為己有,而是怕被領導知道后表揚。撿到手機好辦,她馬上撥打手機中的電話號碼,通過失主的朋友很容易找到失主。撿到錢包等,她就在原地等候失主或留字條、失物招領。實在無計無施,才向公司報告請求幫助。
張春樓的事跡在她所在的創(chuàng)優(yōu)物業(yè)公司傳開后,公司為張春樓破例設立了“五一勞動獎”,獎勵600元,并提升一級工資。表彰過后,張春樓專門找到公司領導:“這本是我該做的工作,公司給我榮譽、長了工資,對我是最大的鼓勵。請領導把獎金給那些比我更需要幫助的人吧!”公司領導說,這位普通員工在不起眼的崗位上展現(xiàn)出的知榮辱、明是非,正是今天我們企業(yè)文化和社會風氣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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