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7-03-06 20:46 | 來源:民政部門戶網站 2015-03-30 16:04 | 查看:2470次
民辦發(fā)〔2015〕16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做好省部級以上勞模困難幫扶工作的通知》(國辦發(fā)〔2015〕5號),要求落實有關政策,幫助解決省部級以上勞?;旧罾щy。根據部領導指示精神,現就做好省部級以上勞模困難幫扶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省部級以上勞模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社會的財富,做好生活困難的省部級以上勞模社會救助工作,是黨和政府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也是社會救助工作的重要內容。各地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生活困難的省部級以上勞模社會救助工作,充分發(fā)揮職能作用,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貧困省部級以上勞模納入社會救助范圍,全力保障好他們的基本生活。同時,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強化救助制度銜接,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幫扶辦法措施,切實解決貧困省部級以上勞模的實際生活困難。
二、深入調查、摸清底數
各地民政部門要主動協調工會等相關群團組織和有關部門,深入調查研究,認真組織開展全面排查,摸清生活困難的省部級以上勞模有關情況,詳細了解納入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醫(yī)療救助的省部級以上勞模人數及發(fā)放的資金數。同時,認真排查尚未納入社會救助范圍,但生活仍有困難的省部級以上勞模的人數、需求等實際情況,掌握工作底數,并有針對性地研究制定具體措施,幫助生活困難的省部級以上勞模解決實際困難。
三、落實政策、主動幫助
各地民政部門要認真落實社會救助政策,及時將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的省部級以上勞模納入城鄉(xiāng)低保、特困人員供養(yǎng)、臨時救助、醫(yī)療救助范圍,給予重點救助;對生活困難的省部級以上勞模及其家庭存在的教育、住房、就業(yè)等方面的困難,要配合相關社會救助管理部門做好資格認定、經濟狀況核查等工作,幫助他們申請相關救助。同時,各地要充分發(fā)揮村(居)委會作用,建立健全救助對象主動發(fā)現和快速響應機制,主動幫助生活困難的省部級以上勞模申請社會救助。對于不在各項救助政策覆蓋范圍或給予救助后仍有困難的,要及時將其轉介到相關慈善組織,幫助申請慈善救助。
四、加強銜接、多方參與
各地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落實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的稅收優(yōu)惠、稅費減免等相關政策措施,加強慈善和社會救助的銜接配合。鼓勵和引導各類社會組織、專業(yè)社會工作機構和志愿者積極參與生活困難的省部級以上勞模社會救助工作,為他們提供精神慰藉、心理疏導、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專業(yè)服務,提升他們社會參與能力。在各地開展的“救急難”試點工作中,要將生活困難的省部級以上勞模作為重點對象,通過開展專項活動、對口援助、結對幫扶等形式,予以優(yōu)先照顧。
各地工作開展情況,請及時報民政部。
民政部辦公廳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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