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0-06-26 09:09 | 來源:騰訊網(wǎng) 2009年09月15日 11:10 | 查看:2259次
公益慈善組織被稱為“玻璃缸里的魚”,即公益組織越是能做到透明,就越能擁有比較高的公信力,而公信力又是慈善組織賴以生存的生命線。
在中國,目前有數(shù)百萬計的草根公益組織沒有在民政部門注冊登記而進行活動,理論上而言,不管在哪里登記,只要是不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了社會資源,都要盡量的做到信息公開透明化。
那么這些草根組織,尤其是在工商部門登記的NGO的透明度如何呢?哪些信息他們愿意公布,哪些信息是他們認為不能公布的?他們愿意將自己置身于“玻璃缸”內(nèi)嗎?如果沒有做到“玻璃缸里的魚”,那么障礙與困惑在哪里呢?
帶著這些問題,本報記者采訪調(diào)查了十余家活躍在北京的草根NGO。
行政費用要不要如實公開?
行政費用在公益機構里,在一定程度上一直是個諱莫如深的話題,尤其是在面對捐助方時。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捐助方都愿意將“好鋼用在刀刃上”,將資金直接來資助項目,而不是行政開支,盡管人們都明白行政開支費用的產(chǎn)生不可避免。行政費用的地位就像一個私生子,有人希望將他公開,但是有人對他的存在遮遮掩掩。
北京地球村環(huán)境教育中心相關負責人王亦慶就向記者講了這么一個在草根NGO中普遍存在卻又令人困惑的現(xiàn)象。
草根組織向基金會申請資金支持,但是有的基金會在給予資金支持的時候,明確提出一項要求,就是在項目申請書中不能體現(xiàn)人員工資和行政費用,但是私下里是可以開工資的,只不過沒有在申請書中體現(xiàn)出來?!斑@不就等于做了假賬了么?”王亦慶苦笑。
“而有的基金會則表示要按照實際的情況填寫申請表,這樣就給我們造成了一種奇怪的現(xiàn)象或者說是一種困惑,到底需不需要體現(xiàn)行政費用?我想在這方面能不能有個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一種約定俗成的方式?”王亦慶說。
北京紅楓婦女心理咨詢服務中心執(zhí)行長徐英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公益組織只好想盡辦法將人員的工資放到項目里?!耙驗楣娼M織是要活命的。”
徐英明白,“基金會支持的不是你這個組織,而是你申請的項目,所以基金會不管你是不是有飯吃,他不管你,而只關注你這個項目。其實很多組織都在這樣做,這是個普遍的情況,而且一直在延續(xù)?!?/P>
因此,按照這種情況如果披露信息,那么,“公益機構管理上是有風險的,在披露信息上,因為你不得已做了假賬。所以要跟企業(yè)一樣要引進現(xiàn)代管理制度,而且公益機構的生存也是有競爭的,有優(yōu)勝劣汰?!毙煊⒄f?!氨仨氂矛F(xiàn)代管理的手段管理NGO?!?/P>
北京慧靈家政服務中心執(zhí)行董事孟維娜對行政費用是否公開幾乎沒什么困惑。
“財務信息必須自我公開,而且公開的信息必須是有價值的?!泵暇S娜說,“我們公開的內(nèi)容包含了員工的工資和行政費用??梢哉f,人力資源的費用占到了支出的50%,因為我們是服務實體?!?/P>
孟維娜表示,要求NGO做到清清白白,“我覺得這不是沒有可能,人是生活在這個社會里頭的,只要審計清白就沒問題。”
財務信息詳細公開不現(xiàn)實?
記者在采訪中發(fā)現(xiàn),幾乎所有的草根NGO都表示,財務信息都通過年報或網(wǎng)絡等方式公布,但是記者發(fā)現(xiàn)有些草根NGO的財務報告粗略到只有收入和支出,更明晰的報表是沒有的。至于工作人員的工資和行政支出,基本看不到。
“這也是工作量的問題,統(tǒng)計報表也是一項繁重的工作。但我的感覺是大方向肯定越來越透明,越公開,這對于NGO來說是必須的。”王亦慶說。太陽村兒童教授咨詢中心主任張淑琴也認為,如果每筆錢都公開,那需要很大的工作量,“像那些大的公募基金會去年募款好幾個億,用在災區(qū)也很多錢,如果一筆筆很詳細的公開,也不現(xiàn)實?!睆埵缜僬f。
而且,王亦慶表示,“我不認為所有的財務信息都要公布,一般情況下,社會公眾有權利知道的信息必須要公布,這是我們機構必須要做的事。”
“有時候私人捐贈給我們的資金,我們是必須要公開的,而基金會更是有義務公開信息,而且多方公開方便公眾監(jiān)督和查賬?!蓖跻鄳c說。
而對于財務信息公開,張淑琴也有著自己的見解,她認為,財務信息公開的,未必是做的很好的?!叭绻娴淖非蠊_,那還不容易,自己做一個財務表,放到網(wǎng)上就可以了?,F(xiàn)在很多企業(yè)都有兩個賬本。誰說的好,不如看他是否做的好,看做的結果?!睆埵缜僬f。
“在慈善信息披露中應該包含審計過的財務報表,每一個項目的資金來源,支出的明細,應當做到這樣,但是支出的明細是一項難度大的工作,一般的公益組織都做不到?!毙煊⒄f。
“財務信息如果公開后,有利于對草根組織的監(jiān)管,有利于草根組織獲得更好的社會認同,那可以公開。如果公開后不利的信息大于有利的信息,比如公開后,也獲得不了更多的社會認同,也不能得到更好的監(jiān)管,那就沒必要公開?!北本﹨f(xié)作者文化傳播中心的首席統(tǒng)籌李濤說。
李濤認為由于目前公開的信息沒有評估體系,所以很多公眾會懷疑公開的信息是真是假,如果在這種社會態(tài)度下,公開或者不公開都不重要,沒有意義。
只向捐贈方負責?
太陽村兒童教授咨詢中心15年來養(yǎng)了4000多個孩子。中心主任張淑琴說:“我們只對捐助方負責,按照捐助方的要求對他們財務信息公開,而非一般意義上的對“社會公眾”公開?!?/P>
“我們認為,機構給要求我們財務信息公開的捐助機構遞交審計報告,對他們信息公開,就可以了?!睆埵缜僬f。
小小鳥打工互助熱線創(chuàng)始人魏偉也認為,由于NGO的類型不同,小小鳥的資金來源是基金會的資助,所以小小鳥只對資助方公開財務信息,接受審計?!岸绻胱尮妼C構有更高的信任度,可以通過自己的網(wǎng)站或者媒體向公眾去公布信息”。
現(xiàn)在小小鳥的做法是在對資助方提供詳細財務信息的同時,將詳細的年度報告公布在網(wǎng)站上。當然,公開是有風險的,畢竟在現(xiàn)在的社會環(huán)境中,總是有不懷好意者去挑毛病。但是小小鳥還是堅持公開。小小鳥剛委托了一家財務公司做了三年的項目審計報告,會向社會公開。
“草根NGO畢竟力量不強大,如果遭受到太多的質(zhì)疑,會扼殺草根NGO的發(fā)展。現(xiàn)在向公眾公開的時機不成熟。”李濤說。
“我們不是民政注冊,享受不到免稅政策,政府又沒有撥款,社會資助沒有保障的情況下,機構要養(yǎng)這么多孩子,必須要靠自己的力量?!睆埵缜僬f,太陽村主要是靠自己辦起來的農(nóng)場的收入來撫養(yǎng)孩子們,屬于社會企業(yè)(直到今年6月份,才把農(nóng)場的稅收免掉)?!拔覀兘邮艿降馁Y助不多,很多人經(jīng)常來指責我們財務要公開,要透明。為什么我們要把勞動的收入要公開?”
“真正來指責機構應該透明的人,不一定是捐款的人,真正給我們捐款的人反而沒給我們提出太多的要求。曾經(jīng)有個記者很尖銳的提出,你們機構的財務為什么不公開。我說就是不公開,怎么了。如果是想查我的帳,可以通過有關部門來查。我們也會公開年底的審計報告。我們不可能把每一筆收入都公布到網(wǎng)上去,每一個企業(yè)都是這樣做嗎?
“我們的農(nóng)場要交地租,買化肥,農(nóng)藥,還要去賣棗,要靠天吃飯。我們要承擔很大的風險。哪一個公益組織像我們做得這么艱難,這么辛苦?”
“現(xiàn)在主要是草根NGO的身份問題沒有解決,你怎么要求人家公開信息呀?在公開信息這一塊主要是缺乏監(jiān)督的機制,但是草根NGO本身的定位有問題,所以根本就談不上監(jiān)督?!北本┬切怯杲逃芯克L田惠平說。
透明公開意味著風險?
作為一個NGO,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幾乎得不到政府的資金支持。來自國內(nèi)和其他國家的個人和組織的支持為“星星雨”的服務提供了很大的幫助。在過去的十六年里(1993—2008年12月),“星星雨”獲得了大約七百多萬元的資金援助,“星星雨”利用這筆善款幫助了來自中國不同地區(qū)的5000多個孤獨癥兒童的家庭。
盡管田惠平認為由于NGO身份的問題,無法要求其公開信息,但星星雨盡可能的公開能夠公開的全部信息,“我們通過年報和網(wǎng)絡公開我們能夠公開的全部財務信息,我們沒有什么東西好隱瞞的。”
“我覺得NGO公開信息是根本的原則,公開是必須要做的。隱瞞是愚蠢的行為。在內(nèi)部我們?yōu)閱T工公開,而年報、網(wǎng)絡為大眾公開。”田惠平說。“現(xiàn)在我們都是自己公開,沒有第三方愿意替我們公開信息,如果有,我們肯定愿意讓第三方來公開?!?/P>
惠靈在信息公開的方面也力求“全面”。孟維娜說:“披露的信息主要在兩大塊,一是財務信息,二是重大的人事調(diào)整,例如總干事調(diào)整。我們做到什么程度呢?比如你今天給我捐了一塊錢,那么如果網(wǎng)絡工作人員沒有出差,那么第二天你的捐贈情況就會在網(wǎng)站上公布。我認為我們是‘自我披露型’?!?/P>
在記者采訪過程中,幾乎所有的NGO都表示,透明公開是公益組織的生存原則,是必須要做到的。但是在實際中,想做到透明并不容易,透明是需要有條件的。像星星雨和惠靈這樣做到“全部信息”公開的NGO很少。
“從機構的透明度來說,最好向社會公眾公開。但就目前而言,向社會公開難度是不是過于大?會不會帶來風險?比如稅務方面,因為有些資助并不是通過賬戶進入機構。一旦公開,可能會給公眾帶來誤解。畢竟NGO的財務不是很規(guī)范,公眾對NGO并不了解,所以NGO對一般的社會公眾有恐懼心理?!北本┐髮W中國社會工作研究中心,助理項目統(tǒng)籌安全帽大學生志愿者流動服務隊的負責人李大君說。
法律環(huán)境有待健全
“現(xiàn)在對草根NGO的做法就好像是對待一頭不給它草吃、不給他地方住的牛,還要讓他時不時的張開嘴巴,看他有沒有偷吃你的糧食,這是不公正的。這種做法的實質(zhì)是另一種官僚主義”。李濤認為,工商注冊的NGO,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決定了運作模式與真正社團或者民非注冊的管理模式是不一樣的。在沒有合法身份的情況下,去公開什么信息呢?
“如果沒有這樣一種前提,即社會和政府對草根NGO的一種理解和支持的態(tài)度,公開信息只會造成對NGO更多的不信任,反而會成為別人的把柄。比如在NGO公開的信息里,會有收入、有利潤,如果對NGO的背景沒有基本的認識,就會很難理解?!崩顫f。
當然,還要看讓NGO公開信息的目的是什么?!叭绻_信息只是為了監(jiān)管,大部分NGO都會反感這種做法。在不公正的社會環(huán)境下,不可能有真正的公開,也不會有持久的公開,公開只會成為一種個別化的現(xiàn)象,不會形成制度化普遍性的東西?!崩顫硎尽?/P>
“無論是工商注冊,還是民政注冊,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上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財務信息必須要向社會公開。在法律沒有要求的情況下,我們可公開,可不公開?!崩顫f。
目前,要讓草根組織做到公開透明,離不開法律法規(guī)的進一步完善。北京農(nóng)家女文化發(fā)展中心理事長謝麗華表示,“財務制度如何安排,運作成本如何計算,這些都缺少一個明確的制度,在實際操作中就會有難度,這些都是亟待解決的根本性的問題?!?/P>
在目前的環(huán)境下,社會應該更好地去關心和建設NGO的成長環(huán)境,能夠有一個公開透明化的體制,有一個公民社會發(fā)育的一個好的環(huán)境,而這種環(huán)境的建立,并不僅僅要求草根NGO透明就能建立的。
李濤認為,這個環(huán)境包括支持性的政策法規(guī)、支持性的社會文化的認同、包容性的社會資源的支持?!斑@三方面很重要?!崩顫f,研究者,政策制定者,NGO實踐工作者,包括媒體工作者,更應該站在自己工作的角度上想想,我的工作是不是更好地支持了草根NGO的成長,是不是真正地推動了草根組織的發(fā)育,一種良好的公民社會文化的建立,在這個基礎上再去進行批判。在自我反省的基礎上,才能提出理性的批判,如果回避自己的責任,只是一味的指責別人是不負責任的。
“所以對我個人而言,我支持公開慈善信息,協(xié)作者歷年的信息也掛在網(wǎng)上,但我并不認同社會上以‘公開’和‘非公開’來衡量機構好壞的說法。而且,反感這種公開與否建立在對NGO的不信任的基礎上?!崩顫f。
慈善信息公開是理想狀態(tài)
北京惠澤人咨詢服務中心主任翟燕認為,從原則上講,公益組織的信息必須公開透明,這是由公益組織的使命、資產(chǎn)來源以及運作方式?jīng)Q定的?!皬姆ɡ砩现v,慈善信息必須公開透明,但是這是一種理想的狀態(tài)。”翟燕在接受《公益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首先,從中國公益組織的外部環(huán)境來看,草根組織的法治環(huán)境不健全,草根組織并不是真正法理上的草根NGO。民間組織從事公益事業(yè),但法人身份卻是企業(yè)身份,這在法理上很難按照順暢的法律邏輯來實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開透明。
其次,真正的非營利組織,在合法的身份前提下,能得到正當?shù)暮戏ǖ木栀洠姓С?。如果資金來源正當,那么就有正當?shù)墓娴臋嗬?,民間組織的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現(xiàn)在,民間組織在沒有正當?shù)臋嗔Γ袊墓媸聵I(yè)是在權利不對等的情況下發(fā)展的。
第三,草根組織憑著感性和熱情,對局部的弱勢群體服務,針對的是局域性、個別化、地方性、群體性的服務,因此解決問題不具有代表性。
第四,政府實施社會福利,是社會公益事業(yè)發(fā)展最大的支持者和監(jiān)督者,但是現(xiàn)在政府擁有過度的權力,比如這次汶川大地震的善款流向了政府,成為第三財政,而沒有將公益領域開放給民間組織,這使得民間組織不得不接受中國以外的資助。雖然這些外來資金大多數(shù)是善款,但是,誰能保證這些錢的意圖是什么,民間組織是無法鑒別的,這些錢是否對公眾負責呢,而且資助方對NGO有不同的要求,在責任的承擔上也不一致。
第五,草根NGO的負責人不是社會精英層,他們大多數(shù)是社會權利的被剝奪者,他們看到了社會發(fā)展中的問題。這些人需要能力建設,宏觀的了解行業(yè)的發(fā)展和社會的發(fā)展情況。問責是一種能力,沒有這種能力,問題不可能解決。
盡管種種困難阻礙著公益組織通往公開透明的道路,但是翟燕還是比較樂觀,她認為,2008年是民間組織快速發(fā)展的一年,以現(xiàn)在的發(fā)展速度,可能達到方向性誠信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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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周仙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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