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8-11-13 09:32 | 來源:新京報 2018年11月13日 第A03 | 查看:1157次
議論風生
一些論者要求一個“舉報者”、一個堅守真相的人完美無缺,沒有借過小貸,沒有打過官司,沒有在賦閑期間開過公司,否則就是有“不正當利益”。這是誅心論。
聶樹斌案的平反推動者、原廣平縣公安局副局長鄭成月的遭遇牽動人心。
2005年,鄭成月在偵辦案件時,意外發(fā)現(xiàn)王書金案與石家莊奸殺案“有聯(lián)系”,隨后發(fā)現(xiàn)聶樹斌案出現(xiàn)“一案兩兇”,當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此事無果后,鄭成月向媒體披露了案情疑點。隨后,聶樹斌案得以正式進入公眾視線。然而,這位推動聶案平反“功臣”卻是晚景凄涼:2009年,在他49歲的時候,提前離崗,不再擔任縣公安局副局長,從此鄭成月成為一個“閑人”。
2015年其妻子向小額貸款公司貸款30萬元用于治病,由于未能按時還款,并從2016年凍結他全部工資至今。如今身患尿毒癥等9種病的他,在病床上飽受煎熬。
鄭成月的遭遇很快引發(fā)了輿情,不少網(wǎng)友在網(wǎng)絡平臺上為其捐款,無非信著那句話“為眾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凍斃于風雪”。然而,在這時,網(wǎng)絡又傳播出另外兩種聲音,這足以摧毀鄭成月的名譽:
唱反調者有二種:一者,指責鄭成月本身有問題,“不干凈”。有人稱:鄭成月曾經(jīng)住過北京的高干病房,暗示他多么“背景深厚”。但據(jù)后續(xù)媒體報道,當時有一家電視臺總編輯安排鄭成月在309醫(yī)院接受了一場手術。
這幾天也有自媒體傳播所謂“鄭成月欠女警田蘭一條命”。據(jù)《北京青年報》的報道,鄭成月對此的解釋是:“我辦過一個案子,有個女警察(已去世)詐騙判了刑,這個人誣告我,說我接受賄賂。后來有省領導簽字,以此為由頭,由省紀委牽頭,幾個部門聯(lián)合對我進行調查。但查過一次沒問題,又查了一遍,后來沒有下文。”
第二種是直接否定對聶樹斌案的翻案,他們認為既然法院沒有認定所謂“真兇”王書金就是石家莊奸殺案的兇手,那么就不能說聶樹斌是無辜的,從而在根本上否定鄭成月。事實上,自從聶樹斌案等多起冤案平反之后,就有一種極端論調出現(xiàn),其宣稱:翻案只是適用于無罪推定原則,不代表被平反者就不是兇手。
但這帶著有罪推定口吻的說法,正在為中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人為設置障礙。
最高人民法院對于聶樹斌案的無罪判決書當中,并沒有處分王書金,當然不會認定王書金是那起奸殺案的兇手,這不能反過來說,已經(jīng)被宣判無罪的聶樹斌還是“戴罪之身”。
事實是,聶樹斌案得以曝光,正是源于鄭成月在抓捕王書金之后頂住各方壓力的種種堅持。他有一萬個理由不去招惹這個麻煩,不去給同事造成壓力,但是他做到了,這就是他難能可貴之處。
同樣是平反特大冤案的體制內(nèi)推動者,浙江叔侄冤案的推動者檢察官張飚,被授予全國“模范檢察官”等榮譽稱號,而鄭成月卻似乎被遺忘了;被免去公安局副局長的職務,至今也沒有個明確說法,這不得不讓人感慨其命運之無常。更讓人寒心的是,在事件被曝光之后,一些人對鄭成月的各種挑剔和道德綁架。
如何評價鄭成月在平反聶樹斌冤假錯案當中的貢獻,當憑著良心、遵循法治,鄭成月愿意站出來挑明“一案兩兇”難能可貴,聶樹斌被平反了就不能再被戴“嫌犯”的帽子。
目前一些論者要求一個“舉報者”、一個堅守真相的人必然完美無缺,沒有借過小貸,沒有打過官司,沒有在賦閑期間開過公司,否則就是有“不正當利益”,是屬于既得利益階層,就不能對明擺著一案兩兇的案件提出質疑,這是誅心論。這樣的道德綁架,對鄭成月來說很不公平。
□沈彬(媒體人)
發(fā)表評論
網(wǎng)友評論
查看所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