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8-05-16 20:21 | 來源:中國文明網(wǎng) 2013-05-24 12:47 | 查看:2196次
莫朝居同志,男,1978年1月出生,中共黨員,荔波縣甲良鎮(zhèn)人, 1997年畢業(yè)于貴州省物資學校, 1997年12月至2008年12月在荔波縣物資貿易總公司工作,期間曾任公司倉庫保管員、副總經(jīng)理職務。 2007年12通過自學畢業(yè)于貴州大學法律專業(yè) ,2008年12月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法院工作,2008年12月任荔波縣人民法院書記員,現(xiàn)任荔波縣人民法院審判員。在荔波縣人民法院工作期間,思想積極向上,對工作兢兢業(yè)業(yè),業(yè)務精通,工作能力強,樂于助人,熱心服務群眾,是一位優(yōu)秀的法官,該同志因曾在2009年8月勇?lián)颇缢约霸?012年6月勇抓小偷被荔波縣人民法院推薦為見義勇為好人。
2009年8月,號稱小火爐的荔波縣正是持續(xù)炎熱、高溫天氣的時候,很多家長及兒童都到樟江河里面游泳,那時的樟江河水還比較深,水流湍急。8月26日下午,荔波縣人民法院干警莫朝居帶著自己的女兒來到樟江河游泳,到了河邊后看到有許多人在河岸上議論紛紛并朝河下指指點點,莫朝居同志深知樟江河地形復雜,水位較深,有的地方還有漩渦,很危險,他意識到可能發(fā)生了什么事情,急忙上前打聽才知道,有一個婦女在河里游泳時好像踢到了什么東西,在她的大聲叫喚下,旁邊的人都感到恐懼和不安,可沒有人敢下去看個究竟,只是在岸上議論著。了解到這些情況后,莫朝居同志急忙將自己的女兒交給旁邊的一位阿姨看管,并安排同去的一位朋友撥打了120和110電話后,不顧個人安危立即跳到河里,朝著人們指向的方向游去,經(jīng)過十幾分鐘的奮力尋找,終于把一個落水女童打撈上岸。該女孩這時已經(jīng)沒有生命跡象。在把落水女童打勞上岸的同時,120急救中心的急救人員也趕到了現(xiàn)場,經(jīng)救援醫(yī)生檢查,落水女孩已經(jīng)溺水死亡十幾個小時。同時,經(jīng)派出所干警調查核實,該女孩系8月25日因外出玩耍,下落不明,她的家人一直沒有找到她的蹤影,向公安機關報了案,經(jīng)過一夜的搜尋,仍然找不到女孩的下落,不曾想到,女孩因獨自下河游泳溺水而亡。莫朝居同志在這個事件當中挺身而出,不畏艱難,把落水女孩打撈上岸,體現(xiàn)了他勇于助人的良好品質。
2012年6月13日,莫朝居同志到荔波縣農(nóng)村信用社辦理業(yè)務時,隱約聽見約50米外有一名女士喊“抓小偷、抓小偷”,莫朝居同志順著叫喊聲的方向看去,看到一名形跡可疑的男子在離自己不遠的人行道快步行走,并有逃跑的跡象,莫朝居同志立即大聲喊叫那名男子站住,并快速跑過去將那名男子控制住,此時,剛剛大聲喊叫“抓小偷”的女士推著自行車趕了過來,說是這名男子準備偷她的自行車,被她及時發(fā)現(xiàn)了,聽到這些后,莫朝居同志死死的將嫌疑人控制住并立即報警,一直等到派車所的警察趕到,將嫌疑人移交給公安機關,并協(xié)助做好相關調查取證工作后才離開。
莫朝居同志的這種挺身而出,不顧個人安危的行為,證明了他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社會責任感,是值得我們每個人學習的。作為一名黨員干部,作為一名基層法院的干警,不僅僅在工作上做到緊緊圍繞人民群眾的利益開展工作,做到公正司法,司法為民,而且在當今的社會上,不正是需要這種危險時刻豁出去,關鍵時刻沖出來,將維護正義和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利放在重要位置的黨的好兒女,人民群眾的公民嗎!
來源:貴州文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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