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09-06-12 11:20 | 來源:新浪網(wǎng) | 查看:1569次
圖為落水青年留下的照片和落水地。
記者陳正新
通訊員解潮、夏楚輝攝影報道
本報揭陽訊 24歲的鄭輝杰為救一名12歲小女孩,落入揭陽榕江南河,沉溺失蹤。截至昨晚記者發(fā)稿時,打撈工作仍在繼續(xù)。
救人英雄不會游泳
昨日上午10時,揭陽漁湖港口碼頭。鄭輝杰的哥哥鄭清輝和一家人圍在碼頭的空地上,焦急地看著眼前榕江南河江面上幾只小船。
“5日那天中午,我女兒在碼頭玩水,不小心掉到江里了。當時旁邊正好有一艘船,這個阿弟(鄭輝杰)為了救她,就一只腳踩在船上,一只腳在岸上,伸手去拉我女兒。人拉上來了,可他踩著的船卻被推開了,于是這個阿弟就掉到江里了?!弊蛉丈衔?,被救12歲女孩小婷的父親林潔銳告訴記者。
“他從來不會游泳的,我們出去玩水、下海游泳,他都是在一邊看,他去救落水女孩簡直是冒險?!编嵼x杰的初中同學劉喜軍說。劉喜軍和其他7個同學,都是跟鄭輝杰一起長大的同村孩子,他們從各地趕來聚集在事發(fā)碼頭。在這些同學看來,鄭輝杰是一個很直爽的人,“朋友有困難,遇到什么事情,他想都不想就會幫忙。”
鄭輝杰是汕頭市潮陽區(qū)西臚鎮(zhèn)人,到揭陽打工不到兩年,在一家模具廠工作。
已啟動見義勇為認定
“不管怎么樣,他是為了救我女兒死的,雖然法律沒有規(guī)定我一定做什么、賠多少錢,可我在這里跟他的家屬一起打撈,這是良心要我這么做?!绷譂嶄J說。
而前日上午,揭陽市民黃女士牽著自己的小女兒來到漁湖碼頭。她把3800元塞給了鄭輝杰的父親,說的話卻令在場的親屬們意外。“我以前在取錢的時候被搶,大白天在街上,我喊救命,卻沒有人能夠幫我,所以我很敬佩見義勇為的人,我聽說了就應該來?!?/FONT>
記者了解到,漁湖碼頭轄區(qū)派出所已經(jīng)將鄭輝杰的情況匯報上去,請求認定鄭輝杰的救人行為屬“見義勇為”并下發(fā)獎金。
事發(fā)村的村民也組織起來,發(fā)動船只和人力,日夜不間斷地對落水青年進行打撈和搜索,但截至記者昨晚發(fā)稿時,仍未有發(fā)現(xiàn)的消息。
(責任編輯:張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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