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7-12-04 19:38 | 來源:中國文明網(wǎng) 2017-04-14 | 查看:1656次
重慶市江津區(qū)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審判員徐馳,扎根基層30余年,辦理案件超過4000件,每年審結率都在98%以上,調(diào)解率超過75%。他解決糾紛在法院大門外,處理矛盾在萌芽狀態(tài),他傾盡心血做群眾滿意的貼心人,辦群眾滿意的良心案,當群眾滿意的“放心官”。他被江津南部山區(qū)兄弟姐妹親切稱為扎根基層的“農(nóng)民法官”。2017年2月,徐馳榮登“中國好人榜”?!吨袊拿骶W(wǎng)》
常言說:“金杯銀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獎銀獎不如老百姓的褒獎”。重慶市江津區(qū)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審判員徐馳能夠獲得“農(nóng)民法官”的贊譽,是群眾對他最高的獎賞,也是他最崇高的榮譽,這比獲得多少個金銀獎杯、金獎銀獎都珍貴。
“農(nóng)民法官”這個贊譽來之不易,凝聚了他扎根基層30余年的無私奉獻和辛勤汗水,尤其是對農(nóng)民兄弟傾盡了三顆心:即貼心、真心和良心,真正實現(xiàn)了群眾滿意。他在距江津城區(qū)50公里的蔡家鎮(zhèn)山區(qū)法庭已經(jīng)干了20年,身邊的同事?lián)Q了一茬又一茬,而他卻沒挪過窩,一直堅守在這個地方,一心為群眾辦案。他辦案不僅數(shù)量多,而且質量高。“案件程序必須嚴;證據(jù)必須嚴格把關;嚴于律己,不徇私情,公平辦案”,這是他始終堅持的“三嚴”原則。他對自己辦理的每一件案子,從文書送達到審理,再到裁判,都堅持按程序進行;對每起案件證據(jù)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lián)性,都嚴格審查;對案件當事人一律平等,不偏不倚。當法官31年來,他辦理的案件無一例違反法律程序,每一份證據(jù)都經(jīng)得起檢驗,讓老百姓從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到法律的公平正義,這是非常難得的。
徐馳不僅堅決依法按流程辦案,而且更多是用責任、用良心、用真情,把村民的“家事”當成“自己事”,盡心盡責去辦,為老百姓排憂解難,讓法律的太平永不傾斜。比如,他想群眾之想,急群眾之急,用法律武器積極幫助農(nóng)民工討回欠薪;在處理離婚、贍養(yǎng)等家庭糾紛中,耐心調(diào)解,普及法律,化解矛盾,把工作做到“家”,達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這些都為司法人員樹立了“司法為民”的榜樣。
當前,在建設法治中國的進程中,我們需要涌現(xiàn)更多像徐馳這樣清正廉潔,傾心為民,不計名利、公正辦案的“農(nóng)民法官”和“中國好人”,處處設身處地為群眾著想,全心全意為群眾服務,不斷提升司法的親和力和公信力,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李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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