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4-05-27 09:43 | 來源:人民日報 2011年11月02日 04版 | 查看:981次
前不久在廣東佛山發(fā)生的“小悅悅事件”中,兩歲的小悅悅被車撞傷后,18人步行或騎車路過,都沒有停下來施救,引起社會的反思。對此,廣東省社會工作委員會專門組織了3場座談會,探討如何弘揚見義勇為精神。不少法律專家認為,好心救人者反被誣,英雄“流血又流淚”,對社會造成了負面影響,這也是一些人想做好事卻又不敢的原因之一。
據(jù)悉,這種情況并非中國獨有,國外也不止一次出現(xiàn)過好心助人反被告上法庭的案例。對此,很多西方國家都制定了為好心人免責的相關(guān)法律條款。不少專家認為,中國有必要制定類似的法律。
中國需要“好人免責法”嗎
專家們認為,目前有必要通過立法的形式,確定“好心人免責”的規(guī)則,為救助人規(guī)避可能遭受的法律風險,從而促進社會善良風氣的形成。
“目前我國沒有一個為好心人免責的專門條款?!睆V東省人大代表、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列玉說,一個人救了人,反而可能要承擔責任。有了這樣的事情,人們就會在利益權(quán)衡之下,選擇不救人?!艾F(xiàn)在呼喚中國的‘好人免責法’,就是要讓好心人做好事,不管有沒有過失,只要他不是故意的,就不用承擔責任。”
據(jù)了解,類似的“好心人免責條款”,在美國、加拿大等很多國家都有,被統(tǒng)稱為“好撒瑪利亞人法”。“好撒瑪利亞人法”一般規(guī)定,如果受救者認為施救者是肇事者,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據(jù)來證明;指控他人者承擔舉證責任,如果不能達到證明標準,則施救者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道德領(lǐng)域的事,法律怎么介入
見義勇為,守望相助,是受人類道德規(guī)范支配的行為,體現(xiàn)的是人的道德水準。讓法律摻和進來,是否對道德建設(shè)產(chǎn)生不良影響?廣東粵通律師事務所主任肖文齊表示:“當?shù)赖乱呀?jīng)無法有效地約束某種社會現(xiàn)象時,法律就有必要及時介入?!?/p>
特別是好心救人所存在的法律風險,專家認為有必要通過法律加以規(guī)范?!斑@在西方國家不乏先例。”朱列玉介紹,在美國,就是通過一個著名的案例確定“好心人免責”的法律規(guī)則,保護善良的救助者——2004年,一位叫亞歷山德拉的年輕女子發(fā)生車禍,被卡在車里動彈不得。另外一位名叫麗莎的女子將其救出,亞歷山德拉在車禍后癱瘓。但2008年,亞歷山德拉卻把將她從車里拖出來的麗莎告上法庭,稱麗莎救助疏忽導致她癱瘓,所以麗莎要為她的癱瘓負責。2009年,加州議會以75∶0的投票比例通過“好心人免責條款”,宣布在類似麗莎這樣的案例中,一個人因救助他人有所疏忽而導致其受到傷害時,救人者得以免責。
廣東外語外貿(mào)大學法學院教授、院長蔡鎮(zhèn)順認為,法院判決也是對社會道德的一種引導,法院判決應該弘揚社會正義與良知,推動國家的文明建設(shè)。
助人行為目前真的無法可依嗎
但也有專家認為,即使在欠缺專門的“好心人免責條款”的情況下,救人反而倒霉的事情,也是不應該的。華南師范大學教授、理論部副主任談方認為,“從攙扶老人反被誣等類型的案件中可以看出,往往不是無法可依,而是不守法、有法不依,公平正義這個最后的屏障沒有守住,讓好人寒心?!闭劮秸f,誰主張誰舉證,是法律上的基本原則,“如果你反告別人傷害你,你就應該舉出相應的證據(jù);你舉不出來,就不應該支持”。
據(jù)悉,深圳市政府已將類似的《助人行為保護條例》列入2011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深圳政府法制辦研究所所長周成新告訴記者:“現(xiàn)在正在調(diào)研起草階段?!敝艹尚陆榻B了擬在該條例中呈現(xiàn)的三條規(guī)定:一,當別人遇到危險或緊急情況時,除非有重大明顯過錯或明顯故意,幫助別人的人對幫助的后果不承擔法律責任。二,如果被救助人認為傷害是救助人造成的,必須提出足夠充分的責任,也就是說舉證責任在被救助人一方;否則不予支持。三,如果被救助人在沒有證據(jù)的情況下反咬一口,并最終證實他誣賴救助人,則應受到一定懲罰。
周成新坦言,對于此條例,目前還有一些不同看法,如有人認為應該單獨立法;也有人認為應該成為一個條款,補充到原有的見義勇為保護條例。另外還有人質(zhì)疑,深圳是否有相關(guān)立法權(quán)?!澳壳?,還沒有征求意見,人大也沒有列入立法計劃,估計今年內(nèi)不大可能出臺?!?nbsp;
(責任編輯: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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