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4-01-16 22:57 | 來源:北京晨報 2014年1月13日 第T04版 | 查看:1239次
“扶不起的老人”無奈地成為了社會道德滑坡的一個縮影,“好人法”和“老人摔倒險”的出臺,能否喚起社會道德的回歸?
被稱為“好人法”的《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救助人權益保護規(guī)定》于2013年8月1日起實施。這是全國首個保護救助人的專門立法,被救助人若誣告救助人將承擔法律責任,直至被追究刑事責任。
2013年12月16日,北京開賣老年人意外險。保險公司稱,這個險種推出三天,便賣了11386份,被網(wǎng)友稱為“史上最好賣的險種”。老年人意外險規(guī)定,凡在北京市生活或工作的5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均可購買,保費只有15元,每份保險的意外傷害保額為5萬元,意外傷害醫(yī)療保額為5000元,保險期限為一年。
不同的城市采用了不同的方法。被網(wǎng)友津津樂道的,是好人法的落實和“老人險”的象征意義。
“扶不起的老人”反映的是社會道德滑坡的無奈現(xiàn)實,但令人痛心的審判結果,才是法制社會更大的缺位。“誰主張誰舉證”是“好人法”的核心,將為“好人”撐起一把保護傘。“老人險”的出臺,離不開北京市政府的推動。作為政府民生保障項目,該產(chǎn)品取消了老年人購買商業(yè)保險的年齡限制,保費也不高。
本版撰文 晨報記者 韓元佳
●我們說
回應民眾現(xiàn)實需求是對社會向善的引導
一個是針對“老人跌不起”的揪心事,一個是為了破解“不敢扶老人”的尷尬。高華俊稱,政府出臺政策解決現(xiàn)實問題,一方面考慮對愛心的保護,另一方面用制度解決老人及其家人后顧之憂,這不僅是對民眾現(xiàn)實需求的積極回應,更是對社會向善的鼓勵和引導。
(責任編輯: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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