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1-12-10 00:40 | 來源:工人日報 2010年01月16日 03版 | 查看:1205次
“受益人給予補償”爭議凸顯
有關部門正醞釀出臺全國統(tǒng)一管理辦法
2月1日,江西省將施行近日頒布的《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辦法》,其中規(guī)定見義勇為人員負傷、致殘、死亡,有受益人的,受益人應當依法給予適當補償。
此規(guī)定一出,立即引起諸多爭議,“事實上受益人很多沒有能力補償,這究竟是道德問題還是法律問題目前尚未界定,如何執(zhí)行呢?”北京見義勇為權益保護處處長馬五一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讓受益人補償是否強制?如何執(zhí)行?
記者隨機采訪發(fā)現(xiàn),受訪者均認為由受益人適當補償見義勇為者符合中國傳統(tǒng)道德觀。
“能把問題擺在臺面上談本身就是一種進步?!鄙鐣W家夏學鑾表示,“受益人感恩是做人基本的道德底線?!?/P>
但能夠在具體操作中得到執(zhí)行是爭議的焦點?!耙娏x勇為者出手幫忙的時候絕對不是考慮獲得幾斤幾兩的回報,而受益人應當回報多少,也不是可以用秤稱量的。那么到底何謂適當補償?如果受益人沒有這個能力怎么辦?這是一個法律強制規(guī)定還是自律行為?”夏學鑾對這個規(guī)定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見義勇為者受傷致殘理應由國家給予獎勵,讓加害者受到法律和經(jīng)濟懲罰,不能強迫受益者出資,如果受益者自愿出資則另當別論?!?/P>
馬五一表示,江西能夠把這個問題提出來,表現(xiàn)出了一種營造良好道德規(guī)范的導向。但這樣的規(guī)定是否具有強制性,又如何執(zhí)行一直沒有詳細的法規(guī),這次也沒有解決這一問題。
他說,目前對見義勇為者的權益保護,最需要關心的是沒有一部全國統(tǒng)一的法規(guī),目前“各地各自為政”。
“沒有全國統(tǒng)一的見義勇為者權益保護辦法”
北京見義勇為權益保護處去年成立,掛在民政局下面。馬五一說:“全國目前沒有統(tǒng)一的見義勇為權益保護制度,北京正在探索制度化的管理?!?/P>
據(jù)他介紹,對不顧個人安危,與犯罪分子作殊死搏斗的見義勇為人員,北京市委市政府非常關心。為解決那些在救助他人過程中,身體受到不同程度傷害,甚至造成殘疾的見義勇為人員的后顧之憂,北京市財政局撥出1000萬元作為見義勇為專項費用和基金,用于解決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家屬的各種困難。
但他同時強調(diào),北京在社會風氣引導和財力保障上具有一些優(yōu)勢,不一定具有普遍性。他還介紹說,目前全國的見義勇為基金會掛靠公安部,而北京歸屬民政局。“各個地方都各自出臺辦法,都不一樣,不統(tǒng)一?!?/P>
據(jù)了解,目前全國有31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均出臺了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的相關法規(guī)、條例。2006年以來,北京、上海等省市結(jié)合本地實際情況和見義勇為人員的需求,出臺和修正了相關意見和條例,加大了對見義勇為人員的表彰獎勵和撫恤力度,獎勵撫恤金明顯提高,見義勇為犧牲人員獎勵金提高到20萬至25萬元。然而,在各地法規(guī)建立健全的情況下,全國性的法律、法規(guī)仍沒有出臺。
“目前在地方性法規(guī)健全,全國性法律法規(guī)缺失的情況下,只能希望各地加大地方性法規(guī)的執(zhí)行力度,遇到法律沒有明確的問題,本著善待見義勇為人員的原則,及時完善、及時解決?!敝腥A見義勇為基金會副理事長李順桃表示。
有關部門積極醞釀統(tǒng)一法規(guī)
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其實現(xiàn)在還有很多英雄,在流血后還在流著淚,廣西籍農(nóng)民工韋兆安在珠海見義勇為負傷,因負擔不起昂貴的醫(yī)藥費跳樓身亡;安徽籍農(nóng)民工鮑光蛇在廣西見義勇為負傷,因醫(yī)院要錢而延誤救治致死。
“他們都是出于人的本性見義勇為,但是見義勇為之后,相當一部分人真的很不容易,甚至他們的生命、生存都面臨困難。”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工作者在慰問見義勇為者時經(jīng)常會有這樣的感受。
據(jù)了解,由于各地保障見義勇為人員合法權益的法規(guī)不一致,個別地方的人民群眾見義勇為后,負傷、致殘甚至獻出寶貴的生命,并沒能得到很好的表彰和獎勵。
李順桃認為,因為全國沒有見義勇為人員檔案信息互通機制,見義勇為人員在外地見義勇為之后,回到原籍,其合法權益不能及時得到保障,制定全國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障條例迫在眉睫。
據(jù)了解,開展見義勇為立法,迄今已經(jīng)12年。從1996年開始,公安部先后啟動了兩次立法工作,但由于各種原因,都沒有獲批準而擱淺。近年來,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積極推進見義勇為立法。2008年3月中旬,基金會抽調(diào)了部分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熟悉見義勇為工作的負責同志組成立法起草小組,草擬了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障條例(草案)和說明。
李順桃透露,見義勇為立法工作,必須認真研究并解決幾個重大的問題:管理體制問題、經(jīng)費問題、長效機制建設問題。(車輝)
(責任編輯:李明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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