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7-12-26 20:56 | 來源:中國文明網(wǎng) 2017-06-26 | 查看:1511次
2016年1月16日,張清回家經(jīng)過小寨壩鎮(zhèn)黑神廟路口時,看到一座民房頂樓的板房內(nèi)竄出滾滾濃煙,烈焰從窗口噴出。張清迅速趕到火災現(xiàn)場,聽聞有人還困在火海中,他隨即冒著濃煙沖上樓,一腳踹開板房的房門,拼盡全力,將被困的老人從火場中背出來,轉(zhuǎn)移到安全之地。隨后消防隊員趕到將大火撲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貴州文明辦)
一名普通的基層干部,在開車回家途中遇上一場火災,然后挺身而出救出火海中的老人。表面看來就是這么簡單的一件事、一個過程,但是這樣的一個舉動,不僅給被困于火海中的老人帶來了幸運與安全,而且給社會公眾增添了安全感,給社會添加了一股溫暖與和諧,文明與愛心。所以說,張清這一挺身而出的見義勇為舉動,讓社會更加溫暖。
說會讓社會更加溫暖,是因為見義勇為具有教育意義。對張清的舉動,不僅是會得到被救老人的感恩,而且會得到社會公眾的更多稱贊與肯定,甚至會在公眾內(nèi)心里種下這樣的安全信念:如果自己遭受意外危險時,肯定也會有人挺身而出,那么當自己遇到危險情況時,也會像張清這樣見義勇為。這就是一種教育、一種能夠得到社會公眾普遍接受地溫暖,同時也在社會中擴散、傳遞這樣的溫暖。
說會讓社會更加溫暖,是因為見義勇為本身就是一種正能量。所謂正能量,可以說是所有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積極健康的動力和情感,也可以理解為,只要是為著善的結(jié)果而推進事物向著公平、法制、民主的方向發(fā)展,有益于公眾、集體利益的行為。而對于張清沖入火海救人的行為,完全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僅是對被救者有益,而且對街坊鄰居或者其他社會公眾都有益。這種有益,就會激發(fā)公眾的愛心與奉獻,營造出社會更加濃烈的安全感氛圍。
說會讓社會更加溫暖,是因為社會對見義勇為的需要。不管社會管理服務多么及時,也不管社會保障機制多么完善,社會對見義勇為始終有所需求。一是見義勇為所彰顯的是無私關(guān)愛與奉獻精神,是一種利他行為;二是見義勇為能夠及時地彌補,在社會管理與服務、幫扶與救助等方面所存在的一些不足,換言之,見義勇為除了能彰顯具有教育作用的關(guān)愛與奉獻之外,它還有為社會公眾解決困難的一面。
總之,張清挺身而出的見義勇為行為,給社會帶來了正能量,具有很好地教育作用與意義。它能給參與者帶來感恩,能激發(fā)圍觀者的奉獻精神,更給社會傳播一次實實在在的溫暖與關(guān)愛。所以說,張清挺身而出的見義勇為讓社會更加溫暖。(吳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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