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7-04-13 08:43 | 來源:央廣網 2015-07-23 13:07:00 | 查看:28578次
對16歲的曉晴(化名)來說,這是一列開往夢魘的列車。
因為暈車,曉晴睡在了下鋪,男友睡在了中鋪。
但列車行進中,睡夢中的曉晴突然發(fā)現有人鉆進了自己的鋪位,以為是男友的她甚至沒有睜眼睛,也沒有反抗。不過男子離開之后,曉晴竟震驚的發(fā)現:男友始終在中鋪!
通過DNA比對,涉嫌強奸男子最終落網,而他的孩子只比曉晴小4歲。
昨日,本報記者了解到,犯強奸罪(未遂)的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五年。目前判決已生效。
在老父親眼里,今年38歲的杜某是個“再老實”不過的人,“媳婦和孩子都挺好的,兒子已經12歲了。他挺吃苦耐勞的,原來在國有單位,但后來效益不好,自己出來打工。他對家里也惦記,對老人也特別孝順。 ”
至于為何兒子會走上這條路,老父親說,“那就是迷上一竅了。 ”
2014年3月3日晚7時許,準備到徐州找工作的杜某從錦州上了由阜新開往上海的1230次列車。他睡在17號硬鋪車廂8號下鋪。
而16歲的曉晴則睡在6號鋪,因為暈車,曉晴睡在下鋪,男友睡在中鋪。
次日凌晨,曉晴正在睡夢中,感覺身邊有人擠了上來,而且越貼越近,曉晴誤以為是睡在上鋪的男友,就沒睜開眼睛,也沒有反抗……
不過,曉晴隨后驚訝的發(fā)現,貼過來的男子竟然不是男友,這時男友還躺在中鋪睡覺呢。曉晴趕緊叫醒了男友,將自己被奸污一事告訴了男友,男友隨即向乘警報案。
在列車到達徐州前,民警對物證等進行了DNA比對,經鑒定,確認嫌疑人即是杜某。 3月7日,民警將杜某抓獲。
經審查,確認杜某在實施強奸的過程中,屬于犯罪未遂。但由于被害人為未成年人,公訴機關認為應依法從嚴懲治。
辯護人提及,被告人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有坦白情節(jié)。
錦州鐵路運輸法院審理被告人杜某犯強奸罪(未遂)一案時認為,被告人杜某趁被害人昏睡并誤當成其男友之機,違背婦女意志,與婦女發(fā)生關系,其行為構成強奸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
被告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實現其奸污婦女的目的,屬犯罪未遂。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實供述,但本案中,被害人系未成年人,作案地點為公眾場所。為保護婦女人身權益不受侵害,一審判決杜某犯強奸罪(未遂),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杜某不服,提出上訴。
在沈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理過程中,上訴人杜某申請撤回上訴。法院終審裁定:準許撤訴,目前判決已生效。
遼沈晚報、聊沈客戶端主任記者楊帆
?。ň幷咦?原文標題為《男子溜進火車臥鋪廂 冒充男友與16歲少女親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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