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5-08-12 10:48 | 來源:大粵網(wǎng) 2015-08-12 07:42 | 查看:1604次
廣州日報中山訊 (記者張翔宇)去年年底,在中山古鎮(zhèn)打工的18歲貴州少女丁雙琴因為好心幫人被騙光所有積蓄后自殺這個悲劇讓許多人唏噓不已。案件發(fā)生后,警方將兩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昨日上午,中山市第二法院開庭審理了46歲安徽籍被告人陳某光的詐騙案。
路人“求助”騙少女錢財
根據(jù)公訴機關指控,2014年12月20日13時許,被告人陳某光與陳某(另處理)密謀詐騙后,駕駛一輛小汽車行經(jīng)中山市古鎮(zhèn)鎮(zhèn)海洲一餐廳門前路段,向被害人丁雙琴謊稱自己車上的財物被盜需要借款,請求丁雙琴幫忙并假稱以后歸還,騙得丁雙琴的銀行卡及密碼、1部手機。
陳某光隨后從丁雙琴的銀行卡內(nèi)取走8100元,并駕車逃離現(xiàn)場。同年12月27日,丁雙琴被發(fā)現(xiàn)自殺身亡。
2015年1月9日,公安人員在安徽省阜陽市潁州區(qū)一酒店門口將被告人陳某光抓獲歸案。破案后,贓款、贓物均未繳回。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陳某光詐騙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當庭承認罪行
公訴機關稱,據(jù)丁雙琴同事及家人了解,她生前是個乖巧、內(nèi)向的孩子,自殺前并未發(fā)現(xiàn)任何異常行為。丁雙琴自殺是因為錢財被騙,導致精神壓力過大。
公訴機關提出,詐騙公私財物后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蛘咂渌麌乐睾蠊?,可依照刑法的規(guī)定酌情從嚴懲處。
昨日,被告人陳某光當庭承認罪行。陳某光辯護人則稱丁雙琴的自殺與被陳某光騙取錢財并無直接的因果關系。辯護人稱,丁雙琴在遺書中表示,自己年幼時父親去世了,當時她就有自殺的想法。辯護人稱,錢財被騙是誘使丁雙琴自殺的原因之一,但不是主要原因。
在庭審中,陳某光多次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懺悔。他表示自己也有孩子,能理解被害人家屬的心情。在個人陳述階段,陳某光多次起身鞠躬,向受害人家屬表示道歉。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將擇日宣判。(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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