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2-07-15 08:42 | 來源:羊城晚報 2012年7月14日 第A03版 | 查看:990次
羊城晚報訊 記者董柳、實習(xí)生易旭報道:誤信鄰居傳言說毆打可治佝僂病,廣州一位母親伙同鄰居將自己7歲的兒子活活打死!13日上午,這名生母和鄰居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廣州市中院一審分別判刑8年、6年。該鄰居當(dāng)庭表示要上訴。
7歲的小戴家住廣州市天河區(qū),父親是海員,長期在外工作,因此他由母親陳某瓊照顧。鄰居王某莎住陳某瓊樓上,兩人常一起做飯吃,王某莎還幫陳某瓊教育兒子。
陳某瓊稱,她從2010年7月開始打兒子,原因是兒子上學(xué)后很好動、閑不住,常在課堂上突然哈哈大笑。陳某瓊表示,王某莎曾告訴她小戴患有“佝僂病”,要經(jīng)常毆打才能治好。
2010年12月30日下午,小戴被要求到樓下的士多買可樂,但許久沒見回來,后來被發(fā)現(xiàn)在店里偷吃小熊餅干,陳某瓊頓時惱火,把他帶至王某莎家中毆打。
據(jù)描述,陳、王一起打完小戴后才一起吃飯。晚上12時多,陳某瓊帶兒子回家。由于兒子在王某莎家里吐了,所以她返回幫忙搞衛(wèi)生,凌晨3時多才回家。到家后,哥哥已幫小戴沖完涼,并讓他在沙發(fā)上睡了。
當(dāng)天中午12時多,陳某瓊回家叫兒子,沒見反應(yīng),立即將兒子送往醫(yī)院。但小戴在掛號期間已死亡。陳隨后投案自首。
法院昨日認為,鑒于陳、王暴力行為的目的是想教育小孩,糾正小戴的不良習(xí)慣,其行為的社會惡劣性小并考慮到兩人是初犯,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陳、王兩人8年、6年有期徒刑,同時兩人要一起賠償小戴家屬50余萬元,其中陳某瓊承擔(dān)八成。
聽判后,陳某瓊當(dāng)庭哭稱,將在考慮后決定是否上訴,王某莎則“對事實和量刑都有意見,要上訴”。
(責(zé)任編輯: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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