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2-03-01 08:19 | 來源:山東商報 2011年11月14日 第B03版 | 查看:1354次
談方(資料圖)
談方,華南師范大學理論部副主任、教授,他的另一個身份更為人所稱道:“中國好人網”(以下簡稱“好人網”)、“好人基金”的創(chuàng)辦者。
談方告訴記者,最近廣東省湛江市吳川市市民凌華坤見義勇為后賠錢賠到喊“跳樓”的解決,就是中國好人網通過媒體報道后引起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周 永 康的批示才得以解決。
對于仇文才等人的遭遇,談方一針見血地指出,“這是體制不完善和有關人員不作為造成的?!彼M@些被“好事”改變人生的能被越來越多的人關注?!耙淖円驗橐娏x勇為者的不幸,主要靠政府行為,但是社會力量、民間組織和個人都應該盡自己的一份力量,共同營造見義勇為和好人有好報的良好氛圍?!?/P>
而對于目前全國各地對見義勇為傷殘、犧牲者的獎勵金額差距較大的現狀,談方認為,其原因主要是在認識獎勵和保障見義勇為者的重大意義和對見義勇為者的損失進行合理的評估上存在很大的差別,另外缺乏一攬子的系統(tǒng)解決方案。他舉例介紹說,他所創(chuàng)辦的中國好人網,除了獎勵或者解決見義勇為者的醫(yī)療費以外,還會把見義勇為者和其直系親屬的學習、生活、就業(yè)、醫(yī)療困難全部納入長期跟蹤幫助對象,就是要讓一個人的一時見義勇為而讓他和他的家人都長期能夠得到不同程度的幫助。
談方說,當務之急是國家政府采取強有力的措施,首先把已有的好人有好報,表彰見義勇為的法律政策堅決徹底地貫徹、執(zhí)行到位,對法律政策缺失和不完善的趕緊補救,不能只是象征性。
“我們國家是不夠富裕,但是怎么不夠富裕,都應該給予一個人的保障機制, 保障不是象征性的,應該是實質性的,與此同時,需要由政府、民間組織、個人來共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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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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