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0-10-05 17:51 | 來源:觀風聞 10-03 18:19 | 查看:1257次
【文/觀察者網(wǎng) 周弋博】
讓無數(shù)人心疼的“黑姑娘拉姆”,沒能挺下來。
9月30日晚,拉姆因傷重不治不幸離世。
很難想象,全身燒成焦黑的她,在最后的半個月里遭受著怎樣的折磨。
9月14日,正在家中直播的拉姆,被前夫唐某潑汽油焚燒,導致重度燒傷。
拉姆在ICU里昏迷了13天,全身90%以上燒傷,整個人都是焦黑的,僅剩右胸一點點完好的皮膚。
當天晚上,縱火行兇的唐某已被公安機關(guān)擋獲歸案,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犯罪嫌疑人已經(jīng)落網(wǎng),可人們的情緒無法釋懷。
這種情緒,源自于對拉姆的心疼不忍,對唐某的咬牙切齒,以及對一切家暴現(xiàn)象的憤懣不平。
資料顯示,在中國有24.7%的家庭存在家暴,近90%的家暴受害者為女性,受害者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報警。
拉姆的經(jīng)歷,只是萬千飽受家暴摧殘女性的一個縮影。
每一個遭受傷害的“她”,可能就是我們的母親、女兒、姐妹。
@谷雨-騰訊新聞 的一篇專訪講述了拉姆的經(jīng)歷,一個善良而堅強的姑娘。
拉姆的前夫唐某無業(yè)在家,喜歡在網(wǎng)上打牌賭錢,拉姆也成為唐某常年“發(fā)泄”的對象。
姐姐卓瑪與父親三郎甲對此完全知情,但毫無辦法。
因為他們的勸阻只會讓唐某變本加厲地毆打拉姆,有時甚至當著娘家人的面打。
每次打完,唐某都會認錯,拉姆也總是會原諒,因為她舍不得孩子,也始終相信唐某會改的。
(左起:姐姐卓瑪、拉姆、父親三郎甲)
今年5月,唐某因輸錢后心情不好,將拉姆的手臂打斷。
拉姆已經(jīng)不敢退讓了,她決定協(xié)議離婚。令人她和家人意外的是,唐某答應(yīng)的很爽快。
但這只是噩夢的開始。
不久后,唐某用刀挾持了自己的親生兒子,一邊磕頭認錯,一邊逼迫拉姆復婚。
唐某說,如果不復婚,就殺了兩人的兒子。
拉姆無法反抗這種威脅,答應(yīng)復婚,可她的順從換來的只是唐某變本加厲的毆打。
(拉姆和她的小兒子)
在卓瑪印象中,拉姆從未因為自己挨打報過警,“我們那里的人覺得這種事很丟人,不愿意說出去。”
每次只有唐某來娘家“抓自己和孩子”時,她才會報警。
民警到場后,看到的是“兩家在吵架,搶奪孩子”,沒能直接看到唐某動手打人的一幕。
“這屬于家庭糾紛?!笔茉L的警察是這么認為的。
“能看出來,拉姆一家是弱勢的一方,一個女孩子,父親身體也不好,我們還是會愿意多站在她這邊,警告男方不要太過分,別動手,但是在此之外,其實能做的也很少,清官難斷家務(wù)事?!?/p>
拉姆也試圖過躲藏,不敢回娘家的她在親戚家躲了一個月。
但唐某闖進拉姆的娘家,逼問拉姆行蹤未果后,一拳將拉姆的姐姐砸倒在地。
拉姆怕了,自己就算能躲起來,家人也會遭受唐某的毒手。
她再次選擇離婚,不怎么識字的她,托人寫好訴狀交到法院。
法院判得很快,不到兩個月她就拿到了離婚判決書,但兩個孩子的撫養(yǎng)權(quán)判給了唐某。
唐某說,想要孩子就別離婚了。
這次,拉姆沒有妥協(xié),她也失去了兩個孩子。
拉姆覺得,自己的生活終于可以重新開始,于是開始努力掙錢,希望供孩子讀書。
然而,3個月后,唐某就這么突然的走進了她的房間。
在直播間無數(shù)觀眾面前,唐某用一桶汽油,將拉姆對未來生活的期盼付之一炬。
(9月14日,拉姆上傳的最后一條短視頻“潔白的哈達獻給你……”)
拉姆是一個“完美受害者”。
離婚、報警、躲藏……可以說,她窮盡了遇到家暴時所有能自衛(wèi)的渠道。
她先選擇隱忍、包容,忍無可忍后也敢于反抗,寧愿放棄兒子的撫養(yǎng)權(quán)也要和唐某斷絕關(guān)系。
但她依然沒有逃脫被前夫殘害致死的悲劇,這種結(jié)局,讓人憤怒而又無力。
有人提出,我們需要銘記拉姆,我們需要嚴懲兇手。
以及,我們需要一部“拉姆法案”。
第一條第一款就要寫明,“任何一方有生命威脅之言行,視為自動解除婚約”。
那么,網(wǎng)友提出的“拉姆法案”,可行嗎?
首先,以人名或者事件名來命名法律的做法,往往是西方國家的慣例。
例如,美國的第一部反壟斷法案《謝爾曼法》,旨在紀念法案提出者約翰·謝爾曼。
韓國的《性侵害防止修正案》又稱《熔爐法》,旨在回應(yīng)披露兒童性侵問題的著名電影《熔爐》。
然而,在中國歷史上從未有過人名或案件名命名法律的先例。
即使古代皇帝貴為天子,也只是用朝代或年號命名自己頒布的法律,如《唐律疏義》、《開皇律》等。
所以,在法律文化上,“拉姆法案”的說法有些突兀。
更何況,早在2016年,我國已有較為完備的《反家庭暴力法》。
其中的內(nèi)容,可以回應(yīng)人們對家暴問題的疑慮。
具體規(guī)定,向大家翻譯翻譯。
在家暴認定上,這部法律覆蓋了生活中能見到的硬暴力與軟暴力。
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等身體侵害,算家暴。
經(jīng)常性謾罵、恐嚇等精神侵害,也算家暴。
在職責劃分上,這部法律也試圖構(gòu)建一套完整的規(guī)制體系。
村委會、居委會、婦聯(lián)、各國家機關(guān)都應(yīng)當受理家暴受害人的求助,且必須給予幫助與處理。
即使受害人未主動求助,各個機構(gòu)發(fā)現(xiàn)“疑似遭受家暴”情形時,也應(yīng)當及時向公安報案。
公安必須出警,制止家暴,并協(xié)助受害人就醫(yī)、鑒定傷情。
對于存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受害人,民政部門還要安排臨時庇護場所讓其躲避。
隨后,公安對家暴案件分三種情況處理:
一是情節(jié)較輕,確實依法不予處罰的情形。
雖不處罰,但要對家暴者出具告誡書,載明其信息后通知當?shù)卮逦瘯⒕游瘯?/p>
而且,居委會、村委會、派出所還得定期對家暴者進行查訪,“監(jiān)督加害人不再實施家庭暴力”。
二是情節(jié)正常,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情形,最高可以行政拘留15日。
同時,上述查訪與監(jiān)督的機制,也會有。
三是情節(jié)嚴重,構(gòu)成犯罪的情形,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構(gòu)成犯罪的家暴,可能涉及虐待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等情形。
在上述處理過程中,受害人既可以申請法律援助,也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人身安全保護令,簡單來說,就是禁止家暴者解除受害人及其家人,并要求其從家中搬離的強制命令
申請后的3日內(nèi),法院就得作出保護令,一次保護令能持續(xù)6個月甚至更長。
在這期間,家暴者必須遵守保護令內(nèi)容,一旦違反,法院可以給予其罰款或拘留。
嚴重違反的,可能還會因此構(gòu)成犯罪——拒不執(zhí)行裁定罪。
不僅如此,行政機關(guān)、司法機關(guān)、婦聯(lián)還需要將“預(yù)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納入業(yè)務(wù)培訓和統(tǒng)計工作”。
就是要形成一批專業(yè)人員,處理家暴問題,并將結(jié)果納入績效考核。
就連各個用人單位,都被該法要求“對本單位人員有家暴情況的,給予批評教育”。
而且,各級政府還要對反家暴工作給予“必要的經(jīng)費保障”。
婦聯(lián)提供幫助、單位代為報案、公安出警驗傷、臨時庇護場所、事后查訪監(jiān)督、人身安全保護令。
這一整套保護措施,再加上對家暴者的法律制裁,確實在法律上形成了一張反家暴的保護網(wǎng)。
對家暴現(xiàn)象的立法規(guī)制,并不空白。
甚至,在理論上,是相對完善的。
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
紙面上的法律只有得到穩(wěn)定而準確地貫徹,但是真正的法律。
就比如說家暴訓誡書。
公安所認定的“輕微家暴”,可能只代表著,這次家暴是“輕微”的。
家暴一旦成為常態(tài),完全有不斷升級的可能。
那么,公安出具訓誡書后,基層組織的事后查訪監(jiān)督,全面落實了嗎?
再比如說人身安全保護令。
這份法律文書沒有魔法,不能強行操控家暴者在物理上遠離受害人。
說到底,只能寄希望于法律威懾力,讓家暴者感到害怕,從而老老實實遵守。
那么,對于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行為的追查制裁,全面落實了嗎?
即使上述內(nèi)容都能落實,還有一個更核心的問題。
那就是,家暴有沒有被當作“家暴案件”進行處理。
如果處理人員甩下一句簡單的“清官難斷家務(wù)事”,就將當事人丟下不管。
當事人連啟動保護機制的門檻都邁不進去。
此時,《反家庭暴力法》規(guī)定得再周全又有什么意義呢?
對拉姆而言,如果這部法律中的保護機制能完整地對她落實。
最終的結(jié)果,會不會有所改變呢?
有網(wǎng)友在豆瓣上分享了自己關(guān)于“認定家暴”的經(jīng)歷。
會有不少警察希望把家暴當作“一般家庭糾紛”處理。
甚至還會以“話好好說,夫妻床頭吵架床尾和”、“你反抗了可能是互毆,你也會留案底”的說法勸說當事人大事化小。
用這位網(wǎng)友的話說,認定家暴的Tips很多,例如一定要警察來拍照取證、一定要去指定的醫(yī)院驗傷。
但是,一條救濟途徑的Tips越重要,越能說明這條路的歧路多、成本高。
保護家暴受害者的路上,不應(yīng)有這么多“坑坑洼洼”。
當然,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生活經(jīng)驗豐富的人,看完這篇帖子,能少走彎路。
但,如果不是呢?
就像拉姆,她已經(jīng)走過所有能走的路了。
所以從現(xiàn)實出發(fā),最大的困難不是我們?nèi)鄙偻陚涞默F(xiàn)成法,而是如何讓法落地。
如果說,“拉姆法案”是人們對家暴現(xiàn)象的控訴,與對保護機制的期望。
那么,它的內(nèi)容可能需要兩部分。
一是,讓每一起家暴事件被當作家暴案件處理。
二是,讓人們在觀念上清楚地知道,家暴是絕對禁止的底線。
因為,即使拉姆已經(jīng)盡力做到了做好,仍然有人覺得她對自己的死“有責任”。
這些潛伏在我們身邊的“家暴擁護者”,可能更加可怕。
畢竟,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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