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0-03-07 12:54 | 來源:中國徐州網(wǎng) 2009-11-15 00:00:00 | 查看:3410次
面對記者的鏡頭,孩子稚氣未脫的臉上露出了笑意。 本報記者 劍鋒 攝
同伴用手機拍下了救人鏡頭。
保潔員將少年的鞋洗凈晾曬。
中國徐州網(wǎng)(記者 程穎)昨天下午1時左右,一女子因遇煩心事想不開,獨自一人來到濱湖公園東門附近,縱身跳進了云龍湖。4名縣區(qū)結伴來徐游玩的中學生見到后,其中兩名立即跳入湖中,將欲尋短見的女子救上了岸。
救人的中學生一個15歲,一個16歲
在濱湖公園東門游船碼頭的東側,云龍湖派出所的民警正將跳湖女子護送到110車上?,F(xiàn)場的保潔員介紹說,2名救人的中學生上岸后嘴唇發(fā)紫,一直發(fā)抖,保潔員便把他們帶到湖邊的臨時休息室里,幫他們把濕衣服脫掉,拿來棉衣服給他們換上。
在濱湖公園保潔員的臨時休息室, 2名中學生正蓋著被子坐在保潔員的床上,身上穿著大衣,還有2個男孩子坐在旁邊。經(jīng)詢問得知,這4個男孩子分別叫趙昭昭(16歲)、王傳翔(15歲)、王昌坤(16歲)、孫振武(16歲)。其中跳進湖里救人的兩名學生分別是:沛縣聯(lián)中龍固中學聯(lián)中分部的學生王傳翔和徐州煤電工程技校的學生王昌坤。
兩人水性一般,只能游20米
這4個男孩是老鄉(xiāng)又是好朋友,昨天一早相約來徐州游玩。中午1點多,他們來到濱湖公園附近,當時趙昭昭、孫振武走在前面,王傳翔、王昌坤走在后面。正走著,王傳翔、王昌坤突然聽到呼救,“有人跳湖了,有人跳湖了!” 他們回頭一看,身后不遠的湖面上,有一女子正往湖中漂去,兩人趕緊脫下身上的棉襖扔在地上,連鞋子都顧不上脫,就奮不顧身跳進冰冷的湖水中,向女子游去。趙昭昭、孫振武不會游泳,只能在岸上大聲呼救。
當記者問王傳翔、王昌坤會不會游泳時, 2個男孩子不好意思地笑著說:也就是能游20來米吧。記者又問當時有沒有感到害怕?他們說當時沒想這么多,光想著趕緊救人要緊。趙昭昭、孫振武拿出手機給記者看,剛剛王傳翔、王昌坤救人時他們用手機錄下了視頻,說要保存下來。
幾位年紀稍大的女保潔員把王傳翔、王昌坤的濕衣服洗干凈并甩干,掛在湖邊的欄桿上晾曬。讓他們穿著大衣先回去,等衣服干了再來拿。王傳翔、王昌坤對好心的保潔員表示感謝。
民警:應該先報警,或者向成年人求助
再次返回的民警對王傳翔、王昌坤救人的情況進行了解、登記,他們對2個學生奮不顧身救人的精神表示佩服和贊揚,但并不提倡他們的行為。周圍市民也紛紛表示,“見義勇為”對于未成年人太危險,很可能把自己的性命也搭進去,他們應該先報警,或者向成年人求助。但是也有人認為,救人不關乎年齡,不關乎是否成年,只要有能力辦到,就應該挺身而出。當然,不能盲目見義勇為,一定要在保證自己安全的條件下去做好事。
律師說法 不應鼓勵學生見義勇為
紅杉樹律師事務所程棟律師認為,“未成年人應該有善惡感、是非感、責任感,但不能提倡他們?nèi)プ隽λ荒芗暗氖虑??!?程律師說,根據(jù)《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的有關規(guī)定,不應該鼓勵學生見義勇為的行為。因為中小學生一般是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自我保護能力還很差,見義勇為的后果很可能是付出生命的代價。對未成年人只要提倡見義勇為的精神,使未成年人認同見義勇為是高尚行為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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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初,北京率先把《中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guī)范》中的“敢于斗爭、見義勇為”等條目刪去。半年后,上海市的中小學生守則也把“見義勇為”的字眼拿掉;同樣,在教育部制定的《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中,原來鼓勵學生見義勇為的指導已被刪除。2007年8月,教育部出臺文件,要求未成年人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條件下見義勇為,知道揭發(fā)檢舉、及時報警、正當防衛(wèi)等是同犯罪作斗爭的有效手段。
(責任編輯:孫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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