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7-04-10 21:58 | 來源: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站 2017-04-09 11:00 | 查看:773次
從近年來查處的腐敗案件看,家風敗壞往往是領導干部走向嚴重違紀違法的重要原因。一些領導干部不僅在前臺大搞權錢交易,還縱容家屬在幕后收錢斂財,子女等也利用父母影響經商謀利、大發(fā)不義之財。有的將自己從政多年積累的“人脈”和“面子”,用在為子女非法牟利上,其危害不可低估。
領導干部的家風,不是個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領導干部作風的重要表現。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準則》強調,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必須注重家庭、家教、家風,教育管理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領導干部一定要貫徹落實《準則》,廉潔修身,廉潔齊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時,嚴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
(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站 王嬋 王潔 韓亞棟)
法規(guī)鏈接
十二、保持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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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必須注重家庭、家教、家風,教育管理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嚴格執(zhí)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進一步規(guī)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從業(yè)行為。禁止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家屬親友謀求特殊照顧,禁止領導干部家屬親友插手領導干部職權范圍內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對來自領導干部家屬親友的違規(guī)干預行為要堅決抵制,并將有關情況報告黨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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