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6-03-16 21:57 | 來源:華訊網(wǎng) 2016-02-23 11:01:41 | 查看:842次
從婚姻到房產(chǎn),從個人收入到子女經(jīng)商……新年伊始,各單位的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集中填報。這項不斷完善的制度,正成為制度反腐的“重要一環(huán)”,對領導干部產(chǎn)生重大的紀律約束作用。(2月22日 新華網(wǎng))
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是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每年如實向組織申報其婚姻、出國(境)、收入、房產(chǎn)、投資、配偶子女從業(yè)等14個方面的個人有關事項,自覺接受黨組織監(jiān)督,目前,已逐步向下延伸擴展。但因個別腐化干部明知自己財產(chǎn)收入有問題,存在貪污腐化,在填報個人事項報告時故意瞞報,有意隱藏個 別事項。加之,個別地方審查不嚴,流于形式。領導干部個人事項雖是年年申報,只是將去年數(shù)據(jù)照搬照抄,未反映真實情況,導致個人事項報如同白紙。
去年,中組部下文要求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凡提必核”,凡是擬提拔為副處級以上干部人選、后備干部人選以及轉(zhuǎn)任重要崗位人選等,都要進行重點 抽查核實。同時,加大隨機抽查力度,并對隱報個人事項的領導干部進行相應處理。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要以使用為目的,建立個人事項報告制度,就是建立干部 不能腐的機制,起預防腐敗、杜絕帶病提拔的作用,用好個人事項報告是預防“蒼蠅”養(yǎng)成“老虎”的有效武器。
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準確申報是前提。個人事項報告申報范圍、內(nèi)容,雖有文件明確規(guī)定。但是部分干部為掩人耳目,將其財產(chǎn)轉(zhuǎn)移至父母、妻子、孩 子名下,更有甚者利用親戚朋友情婦名義開設賬戶,存放個人財產(chǎn);有的干部擔心“裸官”影響前程,隱瞞妻子、兒女的移居國(境)外情況;部分領導干部填報個 人事項報告打插邊球,如以妻子、子女名義入暗股開辦企業(yè)分紅,自稱不知情,而不如實申報等等;也有個別干部以未讀懂申報說明為借口,為瞞報、謊報找說辭。 無論何種原因未如實申報個人事項,都有做人不實、對黨不忠之嫌。
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精細核查是關鍵。個人事項報告,不能是填寫在表格的都當“屬實”。能否讓領導干部如實申報個人事項,關鍵還在于審核。只有 對申報的內(nèi)容嚴加審核,才能確保報送資料有效,數(shù)據(jù)真實;也只有嚴格加強申報內(nèi)容審核才能預防瞞報、謊報、亂報的發(fā)生。加強個人事項報告審核既要精準,更 要細致,需民政、金融、公安、城建等多部門配合,也要預防領導干部的個人信息泄露。對發(fā)現(xiàn)的疑點、查出的問題,既要讓領導干部說明情況,更要對多次、多處 瞞報的干部追責問責。
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精準使用是目的。個人事項報告是檢驗領導干部對黨組織是否忠誠老實的重要標志,是衡量領導干部是否清正廉潔的重要標尺,是 診斷領導干部是否“帶病”的重要依據(jù)。個人事項報告制度就是要建立起領導干部不敢腐、不想腐的機制,起到預防腐敗、治病救人的作用。只有在使用上發(fā)力,做 到“凡提必查”“凡動必核”,才能讓個人事項報告發(fā)揮其作用,才能讓個人事項報告對領導干部的監(jiān)督、約束和警示起到顯著作用。
領導干部個人事項申報制度成為“反腐利器”貴在申報、審核、使用上精準,關鍵在于查處“動真格”。既讓貪污腐化干部不敢瞞報,更讓心存動搖的干部堅定立場,建立起不能腐的機制,讓領導干部不敢腐、不想腐。(木木)
發(fā)表評論
網(wǎng)友評論
查看所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