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5-12-19 11:24 | 來源:深圳晚報 2012年07月14日 第A15版 | 查看:1597次
家務得靠自己動手,有時生病也不敢去看
深圳晚報訊 據(jù)武漢晨報報道,去年,年逾八旬的秦文委托小女兒秦麗幫他保管30萬元房屋拆遷補償款,此后每次找女兒拿錢都沒好臉色看,想要回“存款”也遭拒,遂將女兒告上法庭?! ∏叭?,武漢市江岸區(qū)人民法院判八旬老漢勝訴,要求被告秦麗在10日內(nèi)將錢返還給其父保管。
81歲的秦文與其老伴(已去世)曾在江岸區(qū)黃浦路城中村共建了一棟私房。前年,該房被拆遷后,秦文獲得280萬元補償款。秦文夫婦有三子兩女,如何分配這筆拆遷款?秦文叫來子女開了個家庭會議,最后議定:三個兒子各分得70萬元,兩個女兒各分得20萬元,余款30萬元由小女兒秦麗暫時保管。
去年6月27日,秦文還與小女兒秦麗簽訂了一份保管協(xié)議,由秦麗以父親名義存入銀行,其中25萬元為定期存款,5萬元為活期存款。秦文要用錢時,秦麗都要隨時幫忙支取。
此后一日,秦文要求女兒給他1萬元遭拒絕,并被呵斥:老糊涂了,要這么多錢去搞么事?隨后,只要秦老漢開口要錢用,秦麗總會說些難聽的話并找借口拒絕。
秦老漢每月退休金1300元,微薄的退休金要交房租,請不起保姆,日常家務都得靠自己動手,有時生病了也不敢去看醫(yī)生,自從子女們拿到了拆遷款后也很少關心秦老漢。
“這是屬于我自己的錢啊,怎么我變成像是討飯的人了?”無奈之下,今年3月29日,秦文聘請湖北森生律師事務所律師,以解除保管合同糾紛案為由將幺女秦麗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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