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4-09-25 09:30 | 來源:中國教育報 2014年09月25日 第02版 | 查看:947次
要真正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就應摒棄法不輕易示人的陳腐觀念,大力宣講法律常識,讓人人知法懂法講法,營造一個學法守則的社會環(huán)境。
■王萬瓊
近日,5名深圳在校大學生被批捕。他們在高額報酬誘惑下,赴香港購買指定型號氣手槍和鉛彈,拆解、分裝在行李袋里帶回,與槍販進行交接。據統(tǒng)計,兩起案件涉案氣槍41支,氣槍鉛彈3000多發(fā),經鑒定為槍支、彈藥。(中國新聞網9月22日)
這一現(xiàn)象反映了一個無法回避的嚴峻事實:我國大學生的安全法律意識堪憂,有的大學生甚至說是法盲也不為過。而縱觀我國學生的受教育歷程,從小學到大學均沒有專門的法律常識課,尤其是大學生。除了法律專業(yè)的大學生外,據筆者掌握的情況來看,現(xiàn)在的涉及法律知識的大學課程,僅僅是在德育課里的一小部分,而且是基礎法律知識,并非最契合大學生實際生活的婚姻、家庭以及刑事法律法規(guī)的具體規(guī)定。到了研究生階段,與法律有關的課程更少涉及。
吊詭的是,社會公眾想當然地認為,大學生作為受教育程度較高的群體理應具備起碼的法律知識,不會輕易誤入歧途甚至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而事實恰恰相反,由于從小到大沒有相應法律知識的學習,加之校園環(huán)境相對單純,大學生對社會的的復雜和陰暗面缺乏足夠的認知,因而在行為上出現(xiàn)偏差也就不足為奇了。從前述新聞中得知,兩起涉槍案件7名涉案人員中,居然有5名是在校大學生,而且都是“90后”。是什么原因讓他們在風華正茂的年齡鋌而走險不惜犯下重罪,最后身陷囹圄悔恨終身呢?這是個值得整個社會關注和深思的問題。
從大學生犯罪源頭來說,雖說有家庭教育的缺失、個體特殊經歷形成的乖戾性格等原因,但深究起來法律教育的空白才是他們誤入歧途最主要的成因。前不久筆者承辦的北京某高校在讀化學博士參與制毒案件就是很好的例證。李某是某高校化工博士三年級學生,在自己的出租房里參與制造冰毒,最終被判刑6年。記得筆者第一次去會見,問他知不知道制造冰毒是重罪且最高可能會被判死刑時,他一臉茫然的表情讓我極其痛心,而他對自由熱切渴望的表情也給我留下了極為深刻的印象。
深圳5名大學生貪圖高回報是他們幫助槍販走私槍支彈藥的動機,但如果深入了解應該會發(fā)現(xiàn),他們對于什么是刑法意義上的槍支并不清楚。假如他們充分了解即使是仿真手槍只要達到一定的標準也會構成犯罪,估計他們也不會以身試法,或者舉報對方也未可知。筆者根據自己多年的刑事辯護經驗發(fā)現(xiàn),就算是保守估計,類似這樣由于不知法不懂法而違法犯罪的占到總犯罪數量的半數以上,尤其是低齡段的初犯。
由于從小到大沒有受到相應的法律教育,包括大學生在內的社會公眾法律常識均處于十分低下的水平。如何改變這一現(xiàn)狀,每年僅靠司法部門運動式的普法宣傳顯然是遠遠不夠的。古人尚且反對不教而誅,作為已經步入文明社會的中國,尤其是大力倡導依法治國的今天,要真正建立起民主與法治的現(xiàn)代文明國家,切實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就應摒棄法不輕易示人的陳腐觀念,大力宣講法律常識,讓人人知法懂法講法,營造一個學法守則的社會環(huán)境。尤其是教育部門,還需改革大中小學的課程,將法律常識作為一門必修課。同時,加強學校與法律相關部門的聯(lián)系,開展法官、律師進校園等活動,讓孩子們從小就對法律有一個直觀而深刻的認識。唯有這樣,才能讓民眾對自己的行為在法律上如何評判、有何后果等有一個既定的預期,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違法犯罪。(作者系四川容德律師事務所律師)
(責任編輯: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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