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2-04-24 23:47 | 來源:東方早報 2012-04-12 02:45 | 查看:928次
收信人收到平信67封,沒收到33封,丟失率高達33%!
早報首席評論員 魯寧
上月初,央視調(diào)查記者特意從北京寄發(fā)平信100封,收信人是遍布不同城市和鄉(xiāng)村的熟人。直到前天晚間《平信不“平”,平信不“信”!》在央視《新聞1+1》播出,收信人收到平信67封,沒收到33封,丟失率高達匪夷所思的33%!
根據(jù)國內(nèi)《郵政法》及《萬國郵政公約》,郵政公司無須就平信丟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因而,本次“央視試驗”未收到平信的33名收信人只好自認倒霉,包括央視亦是有氣無處出。
常識告訴我們,就是掛號信件、保價信件甚至于快遞信件,其投遞過程想做到萬無一失也是不可能的。如是,平信投遞過程出現(xiàn)一定比例的丟失率是情有可原的。
問題是,凡事都得講個度。如果丟失率為5%,甚至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丟失率再高出幾個百分點,寄(收)信人乃至整個輿論是會予以原諒的。當丟失率高達三分之一,甭說社會輿論不依不饒,只要郵政公司還有起碼的職業(yè)操守,恐怕也會有愧于“人民郵政”稱謂。
凡事都得講規(guī)矩。平信投遞在國內(nèi)的“自然丟失率”應該是多少我們查不到,如果有這一考核指標,請國家郵政局如實向社會公布,如果還沒有,監(jiān)管部門當從速立規(guī)矩。
郵遞人員私自丟棄、藏匿,包括將成麻袋的未投遞信件當廢紙變賣的丑聞時有耳聞,為此蹲大獄的郵遞員也非個別。33%的平信丟失率難免讓人不得不往“壞處”想,為“壞”而憤憤不平!
還有,相對于平信的郵資,掛號信件、保價信件和快遞的郵資要高得多。這又讓人不得不想,平信丟失率如此之高,是否暗含有某種端不上桌面的利潤驅(qū)動在作怪,試圖以此變相迫使寄信人選擇掛號或保價方式寄信。
毋庸諱言,中國大部分人口已進入信息化社會,以寫信方式來實現(xiàn)通信已廣泛地被電子郵件、網(wǎng)上聊天工具、手機、固話等現(xiàn)代方式所取代,仍用寫信來作為基本通信手段的民眾已大為減少。但我們要強調(diào)的是,保障公民通信自由,保護公民通信私密,是憲法斌于人民的基本人權(quán)。所以,確保平信丟失率框定于一個合理范圍,不只是服務質(zhì)量問題,還是一個更根本的人權(quán)保障問題!
有鑒于此,2009年國家新版《郵政法》再次明確,國家保障全國郵政普遍服務,郵政公司按照國家規(guī)定承擔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的義務。鑒于郵政普遍服務在中西部山區(qū)及邊疆地區(qū)的普遍虧損,國家對郵政公司提供的郵政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給予財政補貼,為此國家特設有郵政普遍服務基金,規(guī)定郵政公司的普遍服務與競爭性業(yè)務實行分業(yè)經(jīng)營。而確保平信投遞服務恰系典型的郵政普遍服務,也即由政府提供的針對全社會的公共服務。
上年紀的人都知曉,郵政一向是政企合一體制。為將郵政普遍服務與監(jiān)督分開,郵政體改革2005年獲批,2007年全部改完。郵政公司設到縣一級,郵政管理局設到省一級?!班]”與“政”分別實行垂直領導體制。然而,僅憑33%的平信丟失率,我們就有理由批評郵政監(jiān)管極不到位。請國家郵政局先解釋33%的平信“丟”在了哪里,是為改進郵政監(jiān)管的工作起點。
(責任編輯: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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