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1-10-02 11:07 | 來源:南方周末 2011-09-28 18:23:52 | 查看:1604次
我的內(nèi)疚感大概是這么來的——因為我的報道,洛陽警方中很多人的職業(yè)生涯平添了一份“不光彩”,公安局長郭叢斌更是痛哭了40分鐘。
地窖、謊言、性、殺人與埋尸……發(fā)生于地下4米深處的洛陽性奴案,在被“國家機密”了二十多天后,被我解密了。
因為我的報道,古城洛陽被推到了風口浪尖。洛陽市公安局局長郭叢斌,在我的第三篇報道刊出后,終于打破沉默——“向全市人民道歉”。洛陽官方稱,公安部在2011年6月曾下發(fā)規(guī)定,對正在偵辦的案件,嚴禁對外披露細節(jié);他們同時坦陳“雖有保密規(guī)定,但與媒體溝通不足”,并稱“愿意建立完善的、符合實際輿情需要的信息發(fā)布機制”。事態(tài)的演進,頗令人鼓舞。
為我提供信息保障的老刑警說,在那次局黨委擴大會議之后,郭叢斌痛哭了40分鐘。因為我的報道,8名分管副局長中,有多人可能面臨必須辭職的境況。
“求你不要再寫了。就到這里吧!他們知道錯了?!崩闲叹倪@番話,讓我寢食難安。不知為什么,一股莫名的“內(nèi)疚感”涌上心頭。獨家報道在滿足了受眾的需要之后,我從一個采訪別人的人,變成了一個被采訪的對象。這讓我不能適應(yīng)。這不是我的工作。
實際上,我所掌握的情況遠比現(xiàn)在已經(jīng)公布的多。洛陽性奴案主犯李浩的童年、成長、家庭關(guān)系……以及那幾個被解救出來后,旋即又被刑拘的女子的故事,我均掌握;兩年多的時間里,那個位于洛陽市西工區(qū)凱旋路的地窖中發(fā)生的一切,足以讓所有人震驚??蓪嶋H上,我和洛陽方面一樣,對稿件進行了“保密”處理。我不能宣揚暴力、宣揚血腥。我不希望自己的稿件以這些元素作為吸引眼球的砝碼?;蛘?,這些秘密只能出現(xiàn)在我的回憶錄里或者日后的著作里??涩F(xiàn)在,我只能在誠實原則下“選擇性披露”。所以,要說將洛陽性奴案“保密”了,我和洛陽方面一樣,都是應(yīng)該被指責的。
“保密”不成反被引爆的結(jié)局,體現(xiàn)了我們在信息披露制度上嚴重缺位。即便公安部白紙黑字的“保密規(guī)定”對各級公安機關(guān)具有約束效力,在洛陽性奴案,仍集中體現(xiàn)了三個問題。其一,李浩在長達四年時間里,有計劃、有預(yù)謀、完全喪失人性的作案,當?shù)毓矙C關(guān)是否存在“失察”的問題。畢竟,兇案發(fā)生在你的管區(qū),你就得負責。否則百姓之安全,何以保障?其二,按照洛陽警方的說法,案件偵破之后,也因“防止模仿犯罪”和“太過血腥”的考量而未作信息披露。那么,作為公安機關(guān)和新聞機構(gòu),該如何適度公布信息?制度上如何保障和健全呢?很可惜,我們沒有答案。其三,作為新聞記者,該如何在“誠實寫作”原則下披露新聞事件而又能兼顧保護消息源(線人)?很遺憾,我們沒有立法。
在這次被停職處理的4名警界高層中,所幸沒有我的線人。就此而言,我的內(nèi)疚感稍稍減了幾分。文字信息顯示,這些人被停職,系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尚畔⑴吨贫鹊娜蔽唤o我們雙方帶來的苦果是顯而易見的——身為記者,我們的這種挖掘和報道,沒有立法的支撐,我們很無力。這也就是為什么當我遭質(zhì)問“誰給你報的料”、“你這是在侵犯國家機密……”時,忙不迭地發(fā)出求助信息的原因。我擔心,在談話過程中自己“被消失”。我也有妻兒、父母。我也會害怕。
在我的對面,曾經(jīng)試圖“保密到底”的洛陽官方最終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他們需要以一位干了一輩子公安工作的局長的眼淚和檢討,來為事件“埋單”。我想,我的那種莫名的“內(nèi)疚感”大概是這么來的——郭局長乃至整個洛陽警方中很多人的職業(yè)生涯因為我的報道,而平添了一份“不光彩”??墒牵@不是我報道“洛陽性奴案”的初衷。我的職業(yè)屬性里,從來都有一種特殊的基因。那就是“冷血”。習慣上,我們叫它“冷靜”或者“客觀”。所以,在保障公眾知情權(quán)這一點上,我沒有選擇,即便可能面臨危險,我也不能退縮。這就像洛陽警方偵破和解救被囚禁的女子一樣——我們都是職責所在,使命使然!
洛陽連日的大雨已經(jīng)停止。我也將繼續(xù)出現(xiàn)在下一個新聞現(xiàn)場。我真的希望,那種潛意識中的對抗和排斥,不要再出現(xiàn)在我們之間。(作者為《南方都市報》記者,河南洛陽性奴案報道者 紀許光)
(責任編輯: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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