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1-09-07 10:19 | 來源:房網(wǎng)論壇 2011年9月7日 9:57:34 | 查看:1804次
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老去的一天,自古“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良訓由來已久。
年老體衰,行動受阻或其他原因?qū)е碌乖诘氐睦先丝赡懿皇悄贻p的你和我,但也許是你的長輩、親屬或是今后的你和我。
攙扶老人無疑是“尊老愛幼、扶弱濟困”優(yōu)良傳統(tǒng)的表現(xiàn)之一。
然后,各地“彭宇”案的爆發(fā)正在逐步顛覆我們自認為的善舉和蠶食著我們僅存的點點道德良知。
衛(wèi)生部2011年9月6日公布了長達41頁《老年人跌倒干預技術指南》,提出: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況進行處理。見:http://news.qq.com/a/20110907/000535.htm 。
從普及急救常識的角度作宣傳無疑是好事,但若從另一層面解讀如果扶跌倒老人的技術要求不符合《指南》要領,出現(xiàn)了不良后果時,是否會以此作為參考被評判成為一種過錯或過失而導致好心人承擔相應的責任抑或法律責任、賠償責任等?
個人認為,在道德嚴重滑坡,利益紐帶日趨被人看重的環(huán)境中,對于此類的善舉在行為過程中的過失應當免責,從另一方面解讀或判例引導大家回歸普通的道德軌道。
(責任編輯:李明俐)
發(fā)表評論
網(wǎng)友評論
查看所有評論>>第1樓 廣東省肇慶市2011-09-07 13:41:13 發(f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