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1-03-15 00:22 | 來源:營口晚報 2011年01月18日 第A3版 | 查看:1934次
自南京“彭宇案”起,類似的新聞便時常見諸在各類媒體,似乎在不停地“告誡”人們:攙扶跌倒老人可能會付出的“代價”。近日,“老人跌倒無人攙扶后死亡”,“倆學生攙扶跌倒老人各獲萬元獎勵”兩則報道幾乎同一時間出現。兩則新聞也讓我們重新去審視、面對這個令不少人陷入尷尬的問題——
如果你正走在路上,見到一位老人跌倒在路邊,此時的你該如何選擇?是伸出援助之手將老人攙扶,還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這個問題本應只有唯一的答案,但在“攙扶老人反被告”的報道時常出現在媒體的今天,這個簡單問題卻變得復雜起來,也讓記者隨機采訪的一些市民十分糾結。
市民觀點1:
扶人需有他人在場
在記者隨機采訪的10人中,有7人的觀點都是需要在有他人在場的前提下才會扶人。
“要是沒有他人在場,我一個人肯定不扶”。出租車司機李師傅在聽到路遇跌倒老人是否攙扶的問題后,給出了這樣的答案。他認為,如果在沒有他人在場的情況下,有可能會陷入“有理說不清”的情況之中?!艾F在社會復雜,什么人都有,以前看過一個報道,說北京一個老人專門靠‘碰瓷’為生。在沒有其他人作證明的前提下,我不愿意冒著被告的風險去扶人?!崩顜煾嫡f。
蘇先生的觀點與李師傅相近,他認為遇到這樣的事情上前幫忙是無可厚非的事。但自己也應該注意保留一些證據,如果被反咬一口是得不償失的事。在沒有他人在場的情況下,可以先報警再救人。
市民觀點2:
扶人不應該有疑問
10位市民中,有兩位市民的觀點為不會顧慮其他問題,直接攙扶老人?!胺霭?,從道義上講是應該也是必須?!蓖跖繄远ǖ鼗卮鸬?。在她看來,看見跌倒老人,攙扶是不應該有疑問的。
“雖然是有攙扶之后被誣告的事情發(fā)生,但這畢竟是極少數的情況。大多數人還是有正義感的?!蓖跖空f,“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是自己的父母發(fā)生這樣的情況,沒有出手相助,你會是什么感受?站在這個角度上想,我是一定會攙扶的?!?/P>
學生蘇暢也持類似的觀點,表示會去上前攙扶?!斑@是最起碼的道德標準,如果人人都避之不及,整個社會會變得難以想象的冷漠。對于做了好事還被訛詐的事情,應交由法律處理,那是考驗一個人道德良心的另一件事。”
市民觀點3:
不會攙扶,應交給警察處理
市民孫先生表示,如果自己面臨這樣的問題,他不會冒著萬分之一的風險去攙扶,而是選擇報警,由警方進行處理。
“首先,不能確定老人因何跌倒,冒然出手攙扶有可能起到相反的作用。如果老人思維不清晰,記不清事發(fā)時的狀況,很可能有力難辨。其次有的老人家屬會惡意誣陷,類似的事情媒體也很多見,現在人心難測。最好的辦法還應該報警和打120,由專業(yè)人士處理,既能減少不必要的麻煩,也能保證老人得到良好醫(yī)治?!睂O先生說。記者 蔣薇
2006年,南京“彭宇案”的發(fā)生一下子成為社會熱點,“彭宇案”過后,類似事件像連鎖反映一樣不斷出現在公眾眼前,使得不少人在面對跌倒老人時猶豫不決甚至退縮。1月13日,深圳兩名學生扶起路邊跌倒老人并送往醫(yī)院治療,各獲見義勇為獎金1萬元的報道再次引起了各方關注。扶人究竟是否該獲獎,記者采訪了幾位市民,讓我們聽聽他們的觀點。
新聞鏈接
■2006年11月20日,南京市民彭宇搭乘公車,到站下車時扶起了一位倒地的老太太,并將她送往醫(yī)院。老太太脛骨骨折花費了數萬元醫(yī)藥費。老太太認定是彭宇撞倒了她,向法院起訴,結果南京市鼓樓區(qū)法院審理認定彭宇有碰撞事實,判彭宇應補償老太太40%的損失,即45876元。
■2008年1月17日早上,家住揚州老城區(qū)國慶路73歲的戴大娘不小心在菜市場大門口摔了一跤,路過的一位小伙子熱心攙扶起了老人。戴大娘“站”起來后剛想說聲謝謝,小伙子的同伴就提醒他松手,怕大娘“反咬一口”。小伙子便猛地松開了手。結果老人結結實實地摔在了地上,造成股骨頭跌碎,胳膊和腿骨折。
■2010年11月15日下午,邯鄲市一位七旬老人摔倒在聯紡路上,在長達半個小時里行人們視而不見。途經此處的出租車司機王鐵軍將老人救起后,老人說的第一句話是:“謝謝你,放心吧,我不會訛人!”
■2010年12月29日下午,在福州市六一北路與湖東路交叉路口附近,一位85歲老人孤身外出,摔倒在人行道上,圍觀者無人出手相救,直至老人生命終結。
■今年1月1日,深圳兩名中學生扶起了一名摔倒的78歲老人,并將其送到醫(yī)院,待老人傷口包扎完畢之后又將其送回了家。1月13日,深圳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獎勵兩名學生各1萬元。
記者調查
扶人獲獎,你是否支持?
支持:獎勵暖人心
劉先生:“支持這種做法,現在的人看慣了扶人被訛詐,已經不敢去攙扶跌倒的老人了,看到扶人獲得了獎勵,能夠溫暖不少具有正義感卻對‘訛詐’事件感到失望的人的心?!?/P>
郭女士:“扶人受到獎勵,能夠激勵人們做好事,弘揚社會正氣,讓人們知道好人會有好報?!?/P>
孫先生:“我支持獎勵這種做法,這種做法的出現能夠激勵人們做好事,但如果獎懲措施能夠并舉,效果應該會更好?!?/P>
反對:獎勵改變不了現狀
劉先生:“光靠獎勵是改變不了現狀的,還有可能使得一些人為了獎勵而做好事,出現‘有償幫助’的情況。相比之下,保障攙扶跌倒老人的人不受誣告應該更具意義。”
徐先生:“幫助有困難的人,本是所有人應該做的事,從某種程度上來看,這種獎勵顯得現在的人道德缺失,一件本應做的事都獲得了獎勵,那是不是沒有獎勵就不去攙扶跌倒老人了呢?”
陳女士:“最好不用獎勵,免得有人鉆空子,萬一先使計謀讓老人摔倒再見義勇為什么的,會讓此類見義勇為變得難辨真假?!庇浾?張聞怡
扶人獲獎,你是否支持?
是什么讓我們猶豫?
是什么讓我們不敢去攙扶路邊跌倒的老人?在記者采訪中,一位市民說道:“我不愿意冒著萬分之一的風險去扶人?!边@恐怕就是我們在面對跌倒老人時,在扶與不扶之間猶豫不決的原因。
我們生活的環(huán)境中有很多風險,僅僅是因為風險,我們就放棄了幫助一位身處險境的老人?放棄了道德和良心?在這可能存在的風險中選擇漠視?這不應該是一個具有五千年文明、具有優(yōu)秀傳統(tǒng)美德的民族給出的答案,可現實中的種種可能,使得不少人選擇了“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tài)度。
換個角度想想,為何有人會訛詐、誣告幫助自己的人?恐怕他們考慮更多的不是風險,而是利益二字。如果他們在誣告、欺詐那些善良的人的同時,也能面臨著比利益更多更大的風險,或許會感到猶豫的人不是善良的人,而是他們。記者 劉征
(責任編輯:吳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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