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2-05-18 09:57 | 來源:中紀委國監(jiān)委 2022-05-16 06:29 | 查看:664次
漫畫/王嬋
近日,江蘇省揚州市紀委監(jiān)委發(fā)出該市廣陵區(qū)原副區(qū)長葉浩被“雙開”的通報,其中提到其“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不付利息”。葉浩借錢不付息,享受便利卻不付成本,憑的正是手中的公權力,靠職務、地位形成的影響,讓被借款者不得、不敢、不好意思收息。
梳理近年來相關案例,“借”字可謂是屢見不鮮,“借”的東西也是五花八門。借車、借錢、借房;向老板借、向企業(yè)借、向下屬借,雖然名義上是“借用”,但實際早就變了味。向有管理和服務關系的對象借用、“長期”“無償”借用,表面上你情我愿,實際是用手中公權力謀取不正當利益,如不付利息、無償使用等,是典型的以權謀私,跟葉浩如出一轍。在他們看來,“不就是借點東西、吃點、喝點、玩玩嗎,又沒有貪污受賄,不是什么大事”。
殊不知,“借點東西”之類可不是小事,在管理和服務過程中以借為名謀取私利,不僅容易使原本的清爽關系變味,帶壞政治生態(tài)、污染營商環(huán)境,還極易滋生權錢交易腐敗問題。黨紀處分條例明確規(guī)定,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住房、車輛等,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將視情給予相應處分。此外,黨員干部久借不還,或以借為名行非法占有之實,就變成了受賄,不僅違紀,還涉嫌違法犯罪。
行使公權別夾私念。于公于私,為人為己,有些東西,有些宴請,有些服務,還是不借、不用、不吃的好,千萬別因“借”生腐、由“借”變貪,賠上人生、賭上家庭,最終禍到臨頭悔也遲。(趙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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