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0-07-17 07:34 | 來源:新京報網(wǎng) 2010-07-15 02:42 | 查看:1723次
■ 議論風生
鄧玉嬌案寫入白皮書,昭示著民意與司法的良性互動機制,被最高司法機關確認。
7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首次以白皮書的形式發(fā)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報告(2009年)》。去年的一系列熱點案件,如成都、杭州等地連續(xù)發(fā)生的醉駕肇事案、湖北巴東鄧玉嬌故意殺人案等都被寫進了白皮書。
白皮書的首次公布,反映了最高審判機關對公眾知情權、監(jiān)督權的重視。而鄧玉嬌案等熱點案件出現(xiàn)在白皮書中,更表明審判機關沒把熱點案件中強烈的輿論反彈,視為民意干涉司法獨立,而是把回應社會關切作為人民法院的分內之事。
綜觀這些案件之所以成熱點,一則在于案件的法律爭議性,比如,成都孫偉銘醉酒駕車致多人傷亡,是構成交通事故罪,還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嫖宿幼女罪與強奸(幼女)罪的法條競合問題,如何處理?二則在于這些案件深刻反映社會當下的現(xiàn)實矛盾,公眾對案件投射了自己對社會公平、反抗公權侵害的愿景,比如,女服務員鄧玉嬌殺人的起因,是受到公務員的騷擾、污辱;而胡斌飆車案中,富二代的標簽,更牽動社會公平的敏感神經(jīng)。
司法作為社會矛盾的終極解決方式,是正義最后的防線,是社會的穩(wěn)定器。如2009年,成都、南京、杭州等地連續(xù)發(fā)生醉酒駕車肇事重大案件,到底應定為何罪,各地的定罪量刑懸殊,造成了公共意見的混亂,更影響了司法的統(tǒng)一性和權威性。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及時發(fā)布了《關于醉酒駕車犯罪法律適用問題的意見》,并公布了典型案例,既是具體指導下級法院的審判,又是對公眾質疑的真誠回應。
在司法民主化和司法專業(yè)化,輿論監(jiān)督和司法獨立的多重張力之下,中國的法治路徑漸漸清晰:在法治認同的框架下,公民的言論實踐日趨成熟,司法實踐對捍衛(wèi)法律和公眾利益的堅持,最終將平滑民意和專業(yè)審判間的棱角。鄧玉嬌案寫入白皮書,昭示著民意與司法的良性互動機制,被最高司法機關確認。
□沈彬(法律工作者)
(責任編輯:祁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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