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1-01-05 20:57 | 來源:檢察日報 2021年01月01日 第04版 | 查看:779次
1家生物科技公司,1款“包治百病”的神奇保健品,2年時間,18家門店,2300余萬元銷售金額,300余名被害人,41人出現(xiàn)不良反應……
2020年5月29日,經江蘇省常州經濟開發(fā)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強盛公司主要負責人謝某被法院以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1000萬元。
近日,經常州市檢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常州市中級法院依法判決被告謝某及其名下生物公司、貿易公司、旅游公司、汽車租賃公司賠償消費者損失7000萬余元,并在國家級新聞媒體上公開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包治百病的“神奇水”
“‘金能量’新品上市大酬賓!原價9000元8瓶的‘金能量’,今天只要交2000元保證金,就可以免費試用。分享試用感受,還可獲得2100元現(xiàn)金返還!”2018年4月的一天,常州經濟開發(fā)區(qū)一家名叫“老頑童養(yǎng)生俱樂部”的店里人頭攢動。
臺上一位自稱“郭博士”的男子正滔滔不絕地介紹著一種名為“金能量”的保健品,臺下聚精會神聽講的大多是頭發(fā)花白的老年人。郭博士介紹道:“很多微量元素光靠飲食很難補充,‘金能量’是一種膳食營養(yǎng)補充劑,里面富含132種營養(yǎng)素,只要按照說明書的要求按時按量服用或者外敷,對心腦血管系統(tǒng)、消化系統(tǒng)、呼吸系統(tǒng)等常見疾病都有神奇的效果!”
72歲的劉大爺身體不好,常年服藥,聽了郭博士的介紹很是動心,想試試這神奇的“金能量”。于是他交了2000元錢領了1瓶“金能量”,回家按照說明服用。
誘人的“宣傳大使”
一周后,大家再次來到“老頑童養(yǎng)生俱樂部”,好幾個上次參加試服的老年人都上臺分享試用效果,當場拿到了2100元返還金。雖然劉大爺服藥后并沒有感到明顯效果,可這么多人都說有效,加深了他對“金能量”的信任。
隨后,一位姓王的店長向大家介紹“金能量”新品推廣方案:以原價9000元購買一盒8支裝的“金能量”,即可成為“宣傳大使”,享有2項權益:一是介紹別人購買可以享受10%的獎勵,二是可以連續(xù)3年每月享受整個門店“金能量”銷售額0.1%的獎勵,并且買得越多,返利比例越高。此外,“宣傳大使”還可以免費參加門店組織的旅游、體檢、理療、按摩等福利活動。這樣一來,“金能量”似乎相當于“白送”,又有不少老人掏錢下了單。
后來的3個月里,劉大爺經常參加俱樂部組織的各種活動,也陸陸續(xù)續(xù)購買了5盒“金能量”,支付了約4萬元,獲得了3筆返利,共8100元。
到了8月初,“金能量”沒有顯現(xiàn)出宣傳的神奇效果,相反,劉大爺和幾位一同購買的老人都相繼出現(xiàn)了出虛汗、胃疼、腹瀉癥狀,向工作人員反映后,沒有得到妥善解決,劉大爺遂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投訴。
追究刑責還要賠償損失
2018年9月,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將該案移交公安機關。鑒于案情復雜,常州經濟開發(fā)區(qū)檢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
據(jù)強盛公司負責人謝某交代,該公司自2015年起出售原裝進口的“大鹽湖水”。為了節(jié)約成本,2017年7月起,他購買了生產設備及“大鹽湖水”濃縮粉末原料,在沒有相關資質的情況下,組織工人在某小區(qū)地下室自行勾兌灌裝“金能量”,并在強盛公司總部及常州、無錫、丹陽的18家門店出售。
常州經濟開發(fā)區(qū)檢察院檢察官陳洪星審查案件后認為,雖然謝某及其員工在銷售過程中刻意回避了“藥品”“治療”等用詞,但他們宣傳“金能量”能改善各種疾病癥狀,同時還規(guī)定了具體用法、用量,實際上已經將“金能量”宣傳為符合藥品定義的產品。后常州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認定涉案“金能量”為假藥。
鑒于該案涉及被害人眾多,影響巨大,為了最大程度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盡可能追回損失,該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對該案進行了民事公益訴訟審查。經審查,強盛公司累計售出“金能量”8萬余瓶,銷售金額共計2336萬余元。依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guī)定,訴請法院判令被告在國家級媒體上公開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支付銷售價款3倍的賠償金。因索賠金額超過500萬元,按規(guī)定移送常州市檢察院提起訴訟。
(編者注:原文標題為《包治百病的“神奇水”竟是地下室灌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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