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0-02-08 11:20 | 來源:光明網 2020-02-06 14:10 | 查看:658次
作者:任 然
抗疫關鍵時期,口罩成了“硬通貨”。保障口罩等防控物資供應成了各地政府強化防控工作的重要一環(huán)。然而,個別地方的口罩籌措方法,讓人大跌眼鏡。近日,一張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衛(wèi)健局發(fā)出的《應急處置征用通知書》(下稱《通知書》)引發(fā)網友關注?!锻ㄖ獣穬热蒿@示,為切實加強疫情防控工作,從云南省瑞麗市發(fā)往重慶市的9件口罩被“依法實施緊急征用”。目前,大理衛(wèi)健局已承認大理市政府征用口罩。
不只是重慶的口罩被大理方面“征用”,疫情最嚴重的湖北,也有地方采購的物資遭遇大理的“半路攔截”。如黃石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日前就給大理市發(fā)函,要求歸還被扣押的物資。
口罩等防控物資告急,地方政府想方設法籌措是應該的。但是,像大理這樣強行把“路過”的兄弟省市抗疫物資“截為己有”,未免過于霸道,也著實是為當前的防疫添亂。
要知道,論疫情嚴重程度,目前黃石市確診566人,重慶市確診389人,大理州確診8人,孰輕孰重,誰更需要物資,不言而喻。如此不顧他人之需搞“截胡”,在人道意義上也必須被譴責。如果緊要時期保障防控物資供應都采取這種“野路子”方式,豈不是在助長“以鄰為壑”,何以體現(xiàn)“全國一盤棋”的防疫要求?而忙著“征用”其它地方物資的另一面,是否對應著當地政府在合理合法保障防疫物資供應上的不足?
更重要的一點在于,專家已明確指出,依據《突發(fā)事件應對法》《傳染病防治法》,出于控制疫情的需要,政府確有征用物資的權力。“但《傳染病防治法》規(guī)定,縣級以上的地方政府,只能征用本行政區(qū)域內的物資。如果涉及全國范圍或者跨省市、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征用,應該由國務院進行?!币簿褪钦f,在法理上,大理方面根本就無權征用其它地方的物資。此一做法,不僅有違基本的人道主義精神,也涉嫌違法。
在回應中,大理方面有工作人員稱,被征用的口罩“已經送到一線了”,但并未透露具體的流向。而有相關分析發(fā)現(xiàn),大理方面曾發(fā)新聞通稿稱,已向大理州房地產業(yè)協(xié)會提供口罩3萬個。這3萬個口罩,是否正是由“征用”而來?一個房產協(xié)會就能拿到3萬只,是否說明當地并不缺口罩?政府方面如此“定向”供應背后,又涉及怎樣的利益背景?對這些疑問,恐怕要給出一個公開的說法。
相關工作人員稱,“現(xiàn)在(大理)政府已經在積極聯(lián)系賣方和買方,正在溝通后續(xù)的補償事宜。”后續(xù)補償當然是必要的,但對于決策的過程和口罩的流向,大理方面還必須正面釋疑。若確定失當,就該有人擔責。
而在重慶和黃石的防控物資遭遇“截留”外,目前網絡上也有聲音反映,企業(yè)乃至個人采購的口罩等物資遭遇了“扣押”或“征用”。盡管目前已有地方部門進行辟謠,但類似情況是否完全空穴來風,還需要各地相關部門予以正視,嚴肅排查,盡量減少不當操作為疫情防控添堵添亂的現(xiàn)象。特別是這次重慶和黃石被“征用”的物資系政府方面采購,相關方面尚能夠理直氣壯發(fā)函“追討”,如果是個人和企業(yè)遭遇此事,又該如何維權,必須有兜底保障。
“越是最吃勁時越要堅持依法防控?!贝舜我咔椴粌H考驗各地的防控能力,也是對法治意識、治理能力的直接考察。疫情防控可以創(chuàng)新工作方法,但創(chuàng)新也有邊界,不能搞于法無據、法外施行的“濫招”“昏招”。對違法違規(guī)的做法,就該嚴肅問責,嚴防不正之風。
發(fā)表評論
網友評論
查看所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