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8-04-06 22:07 | 來源:中國文明網 2013-12-24 10:50 | 查看:1566次
好人就在我們身邊
記中央電視臺上海記者站記者
2013年11月14日,中央電視臺上海站記者站收到上海市閘北區(qū)人民檢察院寄來的檢察建議書,建議書中寫道,閘北區(qū)人民檢察院在審查一起發(fā)生在2013年3月7日地鐵1號線延長路地鐵站內搶奪案件時發(fā)現(xiàn),中央電視臺上海記者站記者俞翔抓住實施搶奪手機的犯罪嫌疑人,協(xié)助被害人拿回手機。閘北區(qū)人民檢察院建議單位對俞翔的見義勇為行為進行表彰。
在收到檢察機關的檢察建議書后,上海記者站高度重視,由于俞翔的見義勇為行為發(fā)生在下班回家路上,單位之前并不知曉,11月15日,上海記者站專門派人前往閘北區(qū)人民檢察院以及當時負責辦案的上海市公安局軌道交通分局了解情況,現(xiàn)將詳細情況說明。
2013年3月7日,晚上6點50左右,俞翔在下班后,在上海地鐵1號線延長路車站等地鐵,突然身后傳來一名女子的呼救聲“還我手機”,俞翔回頭看到,一名女子正在追趕一名男子,男子手中拿著一部iphone手機,在經過短暫的觀察后,俞翔發(fā)現(xiàn),這是有人在搶手機,他立刻上前攔在正準備逃跑的男子面前,一把拉住他胳膊攔住他的去路,協(xié)助被害人拿回手機,并及時控制犯罪嫌疑人,撥打電話報警,在公安民警到場后,協(xié)助民警辦案。
上海市公安局軌道交通分局辦案民警介紹說,當天犯罪嫌疑人鄭某在地鐵列車車門即將關閉,列車準備啟動時,搶了一名女子的手機后,準備逃走。由于鄭某是一名20多歲的青年人,而被害人是女性,體能上有差別,加上事發(fā)時正值下班高峰期,地鐵站內外乘客很多,如果沒有俞翔及時上前攔住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讓犯罪嫌疑人逃出地鐵站。警方表示,俞翔及時挺身而出見義勇為的行為給抓獲犯罪嫌疑人以及后續(xù)的辦案工作都起到了很關鍵的作用。
在得知俞翔見義勇為的消息后,上海站全體工作人員都表示非常欽佩,對于見義勇為的行為,俞翔表示,平時從事新聞工作,尤其是在中央電視臺的工作期間,報道了不少見義勇為、好人好事、凡人善舉,當自己遇到這種事情時,沒有多想,就上前攔住了犯罪嫌疑人,這是一個公民應當做的。
2013年11月22日,中央電視臺副臺長孫玉勝在新聞中心主任會議上,對上海記者站俞翔的見義勇為行為提出隆重表揚,并號召新聞中心3000多名編輯記者向俞翔學習,2013年11月28日,中央電視臺地方記者部黨總支專職副書記趙浩東專程趕到上海,代表部門和總支對上海站俞翔進行表彰、慰問。
俞翔臨危不懼,見義勇為,幫助一位素不相識的路人,抓住實施搶奪手機的犯罪嫌疑人,展現(xiàn)了淳樸善良、勇敢正義、無私無畏的精神風貌。作為共產黨員的俞翔,用自己的義舉詮釋了共產黨員的價值追求和崇高理想。他的行為,播撒了文明,弘揚了正氣,倡導了社會新風,彰顯了中央電視臺青年職工的時代精神。中央電視臺新聞中心編輯記者正在向身邊的榜樣俞翔學習,從身邊善舉做起,傳承互幫互助、樂善好施的中華民族傳統(tǒng)美德,弘揚更多社會正能量。
來源:上海文明辦
發(fā)表評論
網友評論
查看所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