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1-12-29 10:19 | 來源:廣州日報 2011年12月22日 第DGA8版 | 查看:3860次
今日案卷 佛山中院開審茂名化州買官賣官案
本報佛山訊 (記者劉藝明)朱亞日是原化州市副市長,而他的姐夫,正是一年前因為“裸照門”引起軒然大波的原茂名市副市長陳亞春。陳亞春被省紀委調(diào)查后,朱亞日收受原化州市交通局副局長李德文賄賂,從而幫李德文平步青云最終當上化州市計生局局長的事情,也因而被揭發(fā)。前日上午,朱亞日受賄案在佛山中院開庭審理。
讓人不可思議的是,在李德文的證言中,他在未當上計生局局長前曾給朱亞日3萬元,在當上計生局局長后又給了朱亞日6萬元,而后面這6萬元,他竟然可以通過虛開發(fā)票的方式,將賄款全部報銷。案件并未當庭宣判。
據(jù)公訴機關指控,2008年4月至2010年8月期間,朱亞日利用擔任化州市副市長的職務便利,幫助李德文從化州市交通局副局長調(diào)任到化州市計生局副局長,并最終提拔其為化州市計生局局長,先后3次收受李德文的賄賂,合計9萬元。
公訴機關指控朱亞日受賄的事實主要有三項,分別是在湛江機場收受3萬元、在廣州某賓館受賄3萬元,回訪新疆買和田玉收受3萬元。
對于指控的罪名,朱亞日表示沒有異議,但否認指控的受賄事實。(作者: 劉藝明)
(責任編輯:姬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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