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1-09-12 10:44 | 來源:南都網 2011年8月6日 | 查看:1469次
南都訊 《人民日報》海外版4日就其先前刊登的一篇文章發(fā)表聲明,稱其中引用的有關外逃貪官等數據有誤,此數據來源于網上,未經確認,中央紀委也從未發(fā)布過此類數據,并就此向讀者致歉。
聲明說,《人民日報》海外版7月26日“焦點關注”版中作為背景刊登的《中國加大追逃力度 一批貪官罪嫌遣返》一文,其中引用的有關外逃貪官、攜走資金金額的數據有誤。經核實,中央紀委從未發(fā)布過此類數據,此數據來源于網上未經確認的不實消息,造成對讀者的不負責,也影響了報紙的公信力。
7月26日,人民日報海外版發(fā)布文章稱,中國官員因經濟犯罪外逃始于上世紀80年代末,分析諸多出逃事件,不難看出:聚斂財產—海外安家—資產轉移—擇機出逃—滯留不歸,是貪官外逃的一般步驟。據中國社科院《中國懲治和預防腐敗重大對策研究》課題組的資料估計,中國目前有4000多名官員境外在逃。中紀委稱,近30年來,外逃貪官攜走資金達500多億美元,平均每人卷走近1億元人民幣。財經網
(責任編輯:李明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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