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1-01-29 11:14 | 來源:新浪網(wǎng) 2011年01月28日 09:16 | 查看:1980次
郭晶晶要退役,無數(shù)人關注她退役后同香港霍公子的婚嫁話題,卻恐怕沒有人擔心她退役后找不到工作。因為眼下“賽而優(yōu)則仕”似成慣例。果然,郭晶晶同樣拿到了眼下人氣飆升的事業(yè)單位“鐵飯碗”,甚至她2007年還在國家隊訓練比賽時就已經(jīng)是河北省體育局運動中心的副處級干部了,真是羨煞人也。不知道這幾年是如何考核這位明星的管理崗位履職情況的。
就在郭晶晶提出退役申請的前后,浙江省體育局幫助15名退役運動員集體登報求職,這其中雖有楊雨(微博)這樣的游泳世界冠軍,但更多的是成績不夠突出或非奧冷門項目的普通運動員。
一方面,許多退役運動員就業(yè)難是客觀現(xiàn)象,甚至出現(xiàn)了“冠軍搓澡工”這樣轟動一時的例子;另一方面,金字塔塔尖的“郭晶晶們”卻享受著超國民的待遇。
一枚奧運金牌就可以造成這樣的云泥之別。運動員退役后固然會因市場價值和個人能力的不同而導致社會地位和經(jīng)濟狀況出現(xiàn)差別,但體育主管部門金牌觀和政績觀出現(xiàn)的偏頗也是重要原因。最重要的是,我國目前的專業(yè)化集中封閉訓練體制客觀上造成了大多數(shù)運動員沒有時間學習文化知識或其他技能,從而喪失了自主擇業(yè)的能力。
如浙江省體育局人事處處長童金志所說,大部分人在搭建競技體育金字塔基的過程中付出了很大代價。因此,無論是從人文關懷,還是從保障運動員基本權利的角度,體育主管部門都需要承擔義務,積極創(chuàng)造渠道解決大多數(shù)運動員的就業(yè)難題;而對于奧運冠軍們,卻不該獎了錢還“獎公職”。
在奧運金牌帶來的巨大利益中,有些是“郭晶晶們”為國爭光的合理合法回報,如奧運奪冠后的各方獎勵或贊助和廣告行為。政府的公開獎勵是有明確規(guī)定的,也符合國際慣例;企業(yè)贊助行為也是市場規(guī)則下的等價交換。這些是被公眾普遍接受的。
但奧運冠軍們迅速“變身”公務員或“準公務員”,甚至用金牌換“官帽”的現(xiàn)象就另當別論。剛退役就火速“當官”,甚至未退役就“官服加身”,且不論程序上是否符合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逢進必考”的規(guī)定,在長期封閉式訓練的體制下,他們有可能在應付每天大運動量訓練的同時,還自我充電獲取“當官”的資質嗎?在其位而不謀其政,符合干部選拔、管理、考核條例嗎?去年山東9名奧運冠軍集體當官的事件引發(fā)不小的爭議,說明“賽而優(yōu)”是否一定“能仕”尚需反思。
“郭晶晶們”盡可以憑借超高人氣捧著“金飯碗”吸金,但僅因為運動成績好就能端著“鐵飯碗”且“官服加身”,難免被人說三道四。畢竟官職不是榮譽。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士,需要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具備能力,承擔責任。把官位當作榮譽授予“郭晶晶們”,是一種行政失當。換言之,市場經(jīng)濟條件下的“物質回報”可以接受,但政府官員們的“行政回報”,卻有濫用公權力之嫌。
奧運冠軍是否有特權曾引發(fā)熱議,但問題的關鍵不在“郭晶晶們”身上。在官本位的氛圍下,絕大多數(shù)運動員還是弱勢群體。因為無論他們是否期望“特權”,決定權不在他們。最終賦予奧運冠軍們這種“特權”的,是擁有公權力的各級領導。就如周洋(微博博客)雖然說了句“父母沒有工作”,但如果不是領導大手一揮“幫忙”解決工作,一個弱女子,就算是拿過奧運雙料冠軍的弱女子,又能如何?
英格蘭不乏像加斯科因那樣紅極一時卻因生活放縱而最終窮困潦倒的球星,但他們從未因對英國足球的貢獻而謀到一官半職。美國的菲爾普斯雖然在奧運會上奪金如砍瓜切菜,但估計十幾枚奧運金牌也換不來一份公職。塞巴斯蒂安·科在英國體育界地位崇高,但只能擔任公司性質的倫敦奧組委的主席,而并未在政府任職。他曾以保守黨員的身份擔任過5年左右的議員,但在1997年也落選了。
不是說奧運冠軍們不能走仕途,而是說他們應該像普通人那樣經(jīng)過程序,公平競爭。如果他們經(jīng)過努力具備了公務員資質,并由正常程序進入政府機關或事業(yè)單位,值得大聲喝彩。比如 鄧亞萍退役后毅然去英國留學,從ABC開始學到了劍橋經(jīng)濟學博士,獲得了兼職國際奧委會官員多年的經(jīng)驗,有了北京奧運會時擔任奧運村“副村長”的經(jīng)歷,又先后在國家體育總局、北京市團委任職,一路穩(wěn)穩(wěn)走來,成為退役運動員華麗轉身的典型。
而對一些資質或有欠缺的奧運冠軍們頻繁“當官”、火速“當官”的質疑,其實是對社會公平和競爭規(guī)則缺失的質疑。奧運冠軍們因取得了非凡成就確實應該獲得回報,但為政者能否濫用公權力進行“回報”,是回報少數(shù)人,還是回報大多數(shù),是該思考的問題。
從社會公平的角度而言,為政者對退役運動員更應該“雪中送炭”,而不是“錦上添花”;從執(zhí)政清明的角度而言,官員們必須照章辦事,決不能“大手一揮”。
(責任編輯:吳雄)
發(fā)表評論
網(wǎng)友評論
查看所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