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08-11-01 08:00 | 來源:三明市政府網(wǎng) | 查看:1749次
在中央電視臺、海峽都市報等聯(lián)合舉辦的“2006感動福建十大年度人物”評選中,沙縣法院少年庭庭長張岳,作為全省法院系統(tǒng)唯一候選人,以高票當選為“2006感動福建十大年度人物”。因此,張岳也被人們親切地稱之為“感動福建的法官媽媽”。
10年前,張岳還是當?shù)匾凰殬I(yè)學校的教師,考入法院后,她就一直呆在少年庭,從書記員一直做到庭長。在從事少年審判工作,她以法律在上、愛心在左、責任在右為準則,傾力挽救失足少年。
“當我在法庭上,面對被告席上都是十五六歲的孩子,與他們交流時,這些失足少年泣不成聲,驚恐而又無知地問我,審判完我可以回家嗎?我會被判死刑嗎?此時,我的心總被觸動,想到以前自己從事過的教師職業(yè),不就是教書育人,少年庭就是一所特殊學校,少年庭的法官就得像一名特殊教師”。正是基于此,張岳在長期的少年審判工作中,堅持寓教于審,特別注重對少年犯的判后跟蹤幫教挽救,專門開設(shè)了“法官老師信箱”,堅持和少年犯保持判后通信交流。
“我們是多么想念自己的親人,多么渴望有自由的生活,但是,悲慘的命運降臨我們頭上??吹椒ü倮蠋煹膩硇?,我們想的是,你們都有一顆善良慈母般的心??吹椒ü倮蠋煹膩硇?,打消了我們破罐子破摔的心態(tài),鼓起我們重新做人的勇氣,希望你們能給我們一點改過自新的機會。”這是八位少年犯聯(lián)名給張岳的回信。
幾年來,張岳的周末差不多都是在辦公室度過,那是她給這些“特殊朋友”“特殊學生”回信的時間,也是與她的這些“特殊朋友”談心的時候。就這樣,一封封法官來信在少管所競相傳閱。近三年來,張岳同志與少年犯書信往來已超200余封。經(jīng)張岳同志教育挽救的少年犯有10余人考上大中專院校,有61人在服刑期內(nèi)因表現(xiàn)突出受嘉獎或減刑,有的少年犯學習技術(shù)走上工作崗位,有的成為致富能手。
近幾年來,張岳先后被評為福建省三八紅旗手、五四青年獎章、優(yōu)秀法官等,榮立個人二等功。
(責任編輯:周仙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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