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8-03-28 17:38 | 來源:紅網(wǎng) 2018-03-27 23:12:07 | 查看:774次
作者:李清
廣東湛江市遂溪縣官湖村鄉(xiāng)賢陳生,在外創(chuàng)辦企業(yè)發(fā)家后,出資建了258套別墅,準備無償贈送給村民。讓捐贈者始料未及的是,投資2億多元的一期項目即將竣工交付之時,現(xiàn)在有村民卻提出種種理由,要求多分一兩套或支付拆除舊房的賠償,以致陳生連續(xù)兩年不愿回鄉(xiāng)過年?!耙换厝?,每個人都提出各種問題和要求,所以我干脆就不回去了?!彼M迕衲芙o予理解和支持,基層村組織及上級政府能夠承擔起中間溝通的角色,協(xié)調統(tǒng)一村民的意見。(3月26日《南方都市報》)
富豪捐2億建258套別墅贈鄉(xiāng)親,房子建好了卻送不出去,有點讓人匪夷所思。從報道中的情況來看,一些村民要求給自己家多分房,有戶口早已外遷的原村民也希望回村分房,甚至有人砸新房的窗戶惡意破壞,表現(xiàn)出來的是部分村民不遵守規(guī)則,甚至個人素質不高。有網(wǎng)友用“人心不足蛇吞象”“升米仇斗米恩”等俗語來評價一些村民,也獲得了不少人的附和。
然而,富豪捐建200多套別墅贈鄉(xiāng)親卻“送不出去”,是否都是因為村民不講理呢?恐怕不能一概而論。比如,有村民提出要確定分配方案,讓他們搬入新的別墅后,才愿意拆除舊房供開展第二期建設,有這樣的“小九九”完全理解。萬一舊房拆除了,新房卻沒能及時入住,豈不影響正常生活?再比如,有村民表示兩個兒子已結婚成家,希望多分配一套房子,看似是個人貪心,但當初登記村民戶數(shù)是2013年,別墅卻在5年之后才交付,原定分房方案是否有考慮欠周之處?更讓人驚訝的是,自最初項目規(guī)劃以來,村委會未召開過村民大會,也未形成過文字性方案。具體如何分配別墅,一直以口頭約定作為依據(jù),這豈能讓人放心?
而這位鄉(xiāng)賢建的這批別墅,如果真是“無償贈送給村民”,應該說,規(guī)則全由他制訂都沒問題,他愿意把房子送給誰都可以。但問題是,建設和分配這批房子并非完全無條件的,比如需要拆除一些村民的房子。至少對這部分村民,實際上是拿新建房子去置換他們的舊房子,一定程度上相當于拆遷安置。而既然是有條件的,就應當通過協(xié)商達成一致。陳生稱不能“把溝通壓力全集中在企業(yè)身上”,完全要求希望基層村組織及上級政府去“協(xié)調統(tǒng)一村民的意見”,自己“干脆就不回去了”來躲避,絕對不是可取的做法。
報道中還有兩處值得注意的信息。其一是,村里的一位鄉(xiāng)紳透露,在前不久召開的一次村民代表會議中,有近一半村民代表提出,如果公司要拆除他們的舊房子,需要支付賠償。為何會有如此之多的村民代表,提出同樣的這一訴求?其二是,“建好的房子分不下去,舊的房子也拆除不了,第二期工程無法開展”,為何第一批建好的房子尚未分配,就急于開建第二期工程?
鄉(xiāng)賢回鄉(xiāng)建設遇到困擾,捐2億元別墅都送不出去,無疑令人咋舌。但遇到這樣的事情,捐建別墅的富豪自己也是有責任、需要反思的。2億元的項目,可不是一個小數(shù)目,簡單地憑口頭約定就能開工、分配,這樣的“扶貧”“公益”行為,至少是不符合現(xiàn)代社會要求的。
文/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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