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7-01-27 14:39 | 來源:央廣網 2017-01-24 17:32:00 | 查看:897次
央廣網池州1月24日消息(記者任夢巖)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今天已經是臘月27,當很多人已經踏上了回家的旅程或已經和家人團圓之際,安徽池州仍有幾十名農民工在等待著他們的薪水。2016年來自重慶、四川、安徽、河南等地的農民工,在遼寧省法庫縣尚書府二期工程做完100多天工程后,由于建筑開發(fā)商與承包商之間結算方式出現爭議,一直沒能拿到自己的工錢。包工頭說自己代表農民工去討薪,反而被當地公安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逮捕。開發(fā)商表示,已經按照合同支付了報酬,包工頭無理取鬧。
來自重慶的小李,從去年三月底到七月份,一直在遼寧法庫縣的“尚書府二期”工地上干活,整個工程一共13棟住宅樓,原本以為在工地上干五個月,年前能拿到工錢,結果到今天,他和同鄉(xiāng)一共8人有20萬的工錢沒能拿到。和他一起的同鄉(xiāng)已經先行返回,現在小李和其他幾十位工人一起在池州市政工程公司門外等說法?!拔覀冞@有幾十個人等著,這邊可能還有一兩百人的錢(沒給),少的幾千塊,多的有十多萬?!?/p>
工程的承包商,工人們說的“大包工頭”沈曉東向記者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由于開發(fā)商池州市政公司沒有遵守國家GB標準“對形成建筑空間的坡屋頂計算面積”,導致結算金額差異過大。
沈曉東說,工程款項共有1000多萬,池州市政工程公司支付了600萬,已經悉數撥付給200多名在法庫縣當地雇傭的工人,其他200位外地農民工的工資,雖然支付了一部分,但仍有300萬缺口,原因在于施工時的面積他們是按照國家標準計算的,在合同上沒有詳細標注,可池州市政公司不愿意支付。
沈曉東說,今年年初他帶著其他幾位包工頭到法庫縣勞動局討說法,被當地警方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逮捕,當地勞動局認為池州市政工程公司已經在不計算斜屋面積的情況下,將部分錢款支付給承包商。沈曉東認為,自己也墊付了大筆錢款,根本無力支付農民工工資?!皠趧泳终f,我們這里是誰帶來的工人誰負責,如果開發(fā)商把錢給我,我自己拿了或沒有發(fā)給工人,這是我們不對,問題是賬都沒給我算清楚,他們支付了我40%根本不夠,我自己墊了200萬。”
目前,沈曉東在其他幾位工頭擔保下,已經取保候審,隨后他又帶著工人來到池州市市政工程公司,希望他們能按照國家標準付款。
小李告訴記者,他們早在去年就開始反映問題,但是池州當地不受理,法庫縣勞動部門也遲遲沒解決,一直拖到今天。
法庫縣勞動局一位工作人員說,他們已經解決了當地大部分農民的工資,對于剩下的他們只能按照開發(fā)商提供的資料判斷,至于是否按照國家標準執(zhí)行,并不在他們的職能范圍,從開發(fā)商的角度來說,的確是支付了一部分農民工工資的?!耙呀洆芰艘徊糠挚睿追胶蜕驎詵|之間的賬有點亂套,甲方拿出來的證據是已經不欠沈曉東錢,沈認為在平米數上有問題。我們不能跟人家去核對平米數,畢竟是按照圖紙建的。我們有結算書,包括干了多少,一共造價值多少,給了多少錢。”
對此,池州市政工程公司法人代表金萍告訴記者,他們公司完全按照合同執(zhí)行,與沈曉東同時還有三個總包,另外兩個都同意按照合同走,而承包商為了拿到更多利益,無理取鬧,他們已經將所有證據發(fā)給池州市和法庫縣的勞動、住建部門,公司一直都在按照合同執(zhí)行,合同已經確定了工程金額,池州市政工程公司已經履行完了一切職責。如果對合同有異議,可以訴諸法律。
對于承包商和開發(fā)商的爭議,工程中負責外架的包工頭褚先生說,他只想讓工人早點拿到工資?!斑@些都是干活的人,不論如何人工工資要給我們發(fā),這都是農民工的血汗錢,大年二十七錢一分沒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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